社会事务办工作总结(8)

时间: 04-18 作者:韩超 栏目:总结

    4. 组织好节前走访慰问活动。 镇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 将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家庭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每个镇党委成员带领一个慰问组,共成立了13个慰问小组,落村到户,深入困难群众家庭,派发慰问金和礼物,通过镇民政、镇红十字会拨出的慰问金经费达20多万元。

    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为了做好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了第三期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镇的低保户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经建设部门鉴定,确定对33户低保危房改造,切实帮助低保家庭提高住房防灾抗灾能力,危房改造建设经费市镇财政共投入140多万元。在6月中,低保户危房改造全面通过验收,33户低保户喜迁新居。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1、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今年3月已全部拨款发放享受优待金对象47户,每户每年8000元,总金额376000元。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目前,现有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有37人,其中,烈属1户1人、病故军人家属1户1人、孤老复员军人1人、在乡复员军人8人、带病在乡退伍军人20人、革命伤残军人8人,经常深入到户对优抚对象家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与否,并关心和了解各个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2007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去年退设士兵共有25名,其中6人经我办推荐安置到公安分局,其他从镇财政领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00元/人。

    4、做好迎接省双拥模范城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巩固加强双拥模范城的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到村到户,督促检查双拥工作落实。镇分管领导带领我办和武装部同志,深入到义务兵和优抚对象家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与否,并关心和了解各个优抚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继续做好参战人员的确认工作,到目前经市审核已确认并领取补助金的共有102人,对部分因参战资料模糊未能确认的,及时做好他们的思想稳定工作,对一些确因生活困难的,尽力给予解决。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残联、村民自治、老龄办、红十字会、慈善筹款、婚姻登记、区域勘 界、地名管理和收养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 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今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到目前基本顺利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抓好组织,及时解决问题。为切实搞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我办工作人员作为驻村工作指导组成员,自始都工作在第一线,了解掌握情况,研究和分析换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换届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工作。

    2、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按照我镇推行无坟镇方案,继续按照市民政局、市殡葬管理的有关各项要求,确保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四无(无二次土葬、无非法转变公墓性质、无新坟冒出来、无乱费现象)。镇辖区内今年1-10月共死亡267人,火化267具,火化率保持100%。

    3、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把婚姻登记关,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特别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对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对其房屋和其他财产的处理进行认真审查,以保护妇女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及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保护离婚妇女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等。全年1-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62对,其中初婚 340人,再婚22人;申请离婚64对,准予离婚64对,补发结婚证书65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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