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工作总结(4)

时间: 04-18 作者:韩超 栏目:总结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工作的基础作用,一是着力加强对各居委会成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各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社区管理效能,做到有人干事,有意愿办事,有能力成事,为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大局服务。二是不断推进城乡社区建设。重点抓好“五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试点和省师范社区建设创建,争取更多的城市社区在管理模式创新和品牌影响力上出新、出亮点。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农村服务中心建设新成果,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拓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细化居务公开目录,保障群众直接参与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的民主权利,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创建全国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四是继续推进居级慈善工作站建设,夯实社区慈善事业发展基础。

    (三)推动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坚持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残疾人,服务残疾人,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快残疾人工作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拓宽残疾人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努力促进街道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一是落实好残疾人优待政策,坚持开展“白内障”免费手术、低保重度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精神病免费服药等服务,协调市残联对残疾人危房改造户扶持资金的到位及发放工作,扶持残疾人再就业。二是多做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础数据库,加强摸底调查,不断提高残疾人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三是巩固“全国残疾人康复示范市”创建成果,强力推进“强基育人”工程,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会组织和工作制度,强化残疾人工作技能培训,壮大残疾人事业发展根基。

    (四)坚持和倡导拥军拥属

    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为着力点,贯彻落实上级优抚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优抚优待政策,努力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进一步转变作风、换位思考,变管理为服务,着力改善服务环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和医疗保障政策,形成“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规范优抚资金管理,贯彻落实抚恤补助金“一卡通”工程。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集中保护管理,发挥好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功能。

    (五)巩固和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以发展眼光、创新思维和进取精神,找准民政工作与街道发展全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既在服务全局中推进民政工作,又在民政事业发展中解决好党委、办事处高度关心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动员辖区力量,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的途径,形成发展民政事业“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共识和合力。二是坚持服务群众,做到“为民、务实、创新、奉献”,即:心里装着群众、凡是想着群众;作风上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方法上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民政工作新思路,推动民政事业适应形势变化,符合发展大局,体现群众要求;思想上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干干净净为群众服务。三是坚持弘扬新风正气。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用心服务、公平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为基本要求,深入推进“民生民政、为民民政、阳光民政、廉洁民政”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努力把惠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大事办妥,让辖区群众分享到实惠、感受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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