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工作总结
篇一: 社会事务办2012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社会事务办充分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职能,强化服务功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为街道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稳定和谐贡献力量,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年度任务目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城乡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提高低保的公信力,及时审核、调查、上报,实现动态管理。在国家审计署对滕州市低保资金审查过程中,对存有工商登记、退休养老、公积金、车辆登记信息的疑点低保人员,主动开展自查,采取档案审查与上门调查相结合,疑点人员核查与共享信息平台核对相结合,调查对象165户。根据调查情况、反馈信息,相应执行动态调整,注销或建议取消57户,建议调整减员6户,建议保留或待落实102户。截至10月份,城镇低保对象新增低保户71户,已达1325户3312人,农村低保700户896人。坚持五保对象“愿进全进”,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30户。做好新增孤儿申报和配合认定工作,确保一人不漏,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的合法权益。坚持动态管理,会同市住房办,实施廉租房动态核查工作,完成廉租户入户调查16户。
有序开展社会救助。贯彻落实临时救助和大病救助制度,截止10月份,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53人(户),救助资金8.5万元, 2500余人从中受益。其中,贫困家庭166户,特困家庭10户,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用好惠民政策,大力拓宽救助项目,会同市民政局、市住房办,为辖区群众申办大病救助45人,申办享受廉租住房保障26户,跟踪发放医疗救助金257500元。
(二)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
发展慈善事业,坚持“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工作机制,广泛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活动以来,我们坚持“领导带头劝募、舆论宣传发动、重点企业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多方动员,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累计完成募集善款71万余元,同比增长31%,目前劝募活动仍在进行,力争年内可完成劝募80万。深化居级慈善工作站建设,完成全部62个居级慈善工作站的机构、人员和设施设置,并全部实现挂牌和制度版面上墙,为基层慈善事务有序开展提供支撑。
落实政策惠民,在用好上级政策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灵活实施救助,丰富活动内涵。组织开展救助救济活动,投入资金8.35万元,救助特困群众87人,其中特困家庭77户(人),临时救济10人;实施“慈善助学圆梦”活动,救助大学特困新生31名,救助大学新生19名,救助标准达到了每人平均3000元,累计利用市、街两级慈善资金达到78000元,其中本级投入3.4万元。救助因病、因残等致困群众210人次。落实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慈善捐款公开项实行公开栏、电子屏和网络“三公开”,慈善分会的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三)拥军拥属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推动建立“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探索建立抚恤补助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指标挂钩联动机制。推进优抚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制度落实,明确专人抓好优抚医疗保障和报销申报,确保服务效能。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实行优抚对象“一人、一卡、一档”,实现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动态新增优抚对象1人。加强烈士褒扬工作,为辖区烈士子女申报享受定期生活补助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