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上半年工作总结(5)

时间: 04-17 作者:易梦成 栏目:总结


篇四:县旅游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从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县旅游业的安全发展,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旅游团队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人以内,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现将我系统今年上半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今年三月,国务院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的举措,目的是为了推动和保障“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这是是持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省、市、县也将其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加以贯彻落实。

    安全是旅游业顺利发展的生命线和保障,为确保我县旅游工作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半年来,我局结合旅游业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三项行动,制定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在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实施。首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技能,我局在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上下功夫。

    一是利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有关知识的学习,今年以来,我们组织60人次学习《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30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特别是印发了《旅游安全须知》500份,利用安全生产咨询日向群众解释说明人们在出行、出游时的自我保护方法和安全知识;加强旅游网络建设,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最新旅游信息和旅游安全知识,提高旅游安全知识的知晓率,今年以来,我局在各类政讯期刊上发表信息20篇,被市以上媒体采用5篇;其中,安全生产新闻报道8篇。开展安全企业创建活动,力争今年有1家评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3家企业被评上诚信企业。其次,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根据文件精神,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是对9类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为此,我局联合质监、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对旅游企业进行了3次联合检查,发现翠屏湖景区行船安全隐患一例:由于翠屏湖景区同时也是一个水产养殖的优良基地,湖中水产养殖户的鱼网未及时放口,对进出五龙景区的船只造成安全隐患。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旅游业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2例违法从事旅游业务行为:一是鹤塘的“春秋旅行社”,

    二是介绍赴新加坡旅游的黑中介,二者均为非法从事旅游业务机构。

    第三,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我局根据排查情况,对上述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生产行为进行了治理:一是与水产养殖主管部门及水上客运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联系,反映问题,争取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经过努力,水产局和地方海事处共同及时解决了养殖户鱼网不放口造成的安全隐患。二是主动了解非法机构的有关情况,经与两家机构正面接触,两家黑中介已经口头表示停止非法经营。同时,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力争全县13家旅游企业达标。通过“三项行动”,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个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都更加有目的、有针对性,更加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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