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

时间: 04-16 作者:原壮壮 栏目:总结

    二是拓宽粮食销售渠道。全市粮食企业努力拓展销售渠道,主动外销我市优势农产品,帮助农民增收。在巩固和拓展同外地销售关系的同时,坚持与本市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协作,实现互利双赢。在市场价格波动,各种不利因素增多的情况下,上半年全市销售粮食1.33亿公斤,国有粮食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327万元,实现盈利32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军粮供应工作。全市军粮供应单位牢固树立“以兵为本”的服务宗旨,严把粮油质量标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坚持送粮到军营,送粮到训练基地,做到了靠前保障及时保障,确保军粮供应工作万无一失。同时,市局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连队征求官兵对军粮供应方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竭力做好驻军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是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桥梁扭带作用。充分利用信息价格优势,通过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指导、信息服务、人员培训、关系协调等工作,规范全行业粮食经营行为,引导广大粮食经纪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高他们为农服务的意识,并定期对他们进行短期培训。经过引导、培训、资格审查,目前全市已办证的粮食经纪人达到182人。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和发送各种信息,提供政策咨询,粮食经纪人充分发挥了经营灵活、信息沟通、方便群众、助农增收的作用,受到了农户的普遍好评。

    (三)增强调控能力,维护粮油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落实了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在认真落实《市粮食应急预案》和《市粮食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市、县(区)粮食局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落实粮食安全的各项保障措施,全市确定的12家粮食应急采购单位,9家加工单位,14家供应单位,9家储备单位按要求落实了采购、加工、供应、储备的各项任务,形成了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协调的应急网络,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强各级储备粮的管理。对市县(区)代储的各级储备粮,分别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对数量、质量、帐目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了质量良好、数量真实。同时,不断完善储备粮油体系,根据省上下达我市储备粮规模3500万公斤以上的要求,报请市政府决定,在去年已到位2400万公斤市县级储备粮规模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再增加市县(区)储备粮1100万公斤,上半年已收购到位市级储备粮200万公斤,县级储备382万公斤(其中:高台200万公斤、临泽132万公斤、山丹50万公斤),目前正在组织验收。按照市政府2009年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的要求,为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在去年市上建立50万公斤、甘州区50万公斤、山丹32.5万公斤、民乐25万公斤、高台15万公斤市县(区)级成品粮储备规模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肃南县建立起了35万公斤的成品粮储备。对粮食经营者最高(低)存量标准进行了监督实施,努力增加企业和社会储粮规模。

    三是完善粮食流通统计和平衡调查工作。认真做好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统计、粮食平衡专项调查、粮食仓储设施、粮油加工统计和粮食从业人员统计等五项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了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巡查和培训,提高了统计质量。认真组织社会粮食、食用油和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对六县(区)的14个乡镇、32个村、113户农户、50户城镇居民、46户粮食经营企业、6户转化企业、58户餐饮企业进行了粮食、食用油和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粮油供求情况和价格信息,为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指导粮食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是适时做好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认真组织进行粮油价格监测和粮油供求信息发布工作,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上半年重点监测了小麦、玉米、特一粉、粳米和菜籽油的收购价、出库价、批发价和零售价,适时掌握了市场动态。共发布各类信息50多期,不仅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也为市委、市政府对粮食工作的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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