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规范党费的收缴工作
按照党费缴费标准,以2011年元月份工资为基数,重新核算党员个人缴费金额下发到各教育总支及学校支部,统一了全县教师党员的党费标准,并对党费收缴情况及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按时收缴了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