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6)

时间: 04-14 作者:范涛 栏目:总结

    3、努力提高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我院于今年开始创办了内部交流刊物《秀屿审判》,以评析法律文书为主要内容,上半年已出版了3期。在第1期刊物上,黄院长亲自点评了两份法律文书,使干警们感到鞭策的力量;从第2期起还邀请中学语文教师,对法律文书从语文语法、文句、表达等方面进行评析,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三)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上半年我院除了结合两项活动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观看电教片等外,着重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规定,在各业务庭负责人任命到位的基础上,及时签订了庭室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状,在责任状里,将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量化规定,便以管理和考核。同时不断拓宽廉政监督渠道,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人大联络室和督查室,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上半年我院聘请了12名廉政监督员,3月21日我院召开了执法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欢迎监督员对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增加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法院廉政建设。

    三、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我院在抓好审判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加快法院改革进程,以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1、明确合议庭职责,审判权归于合议庭,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仅占5%,涉及到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

    2、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有561件,占案件审结数的73.7 %。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干警的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其中民一庭审判员许明福上半年共审结案件67件,埭头法庭审判员柯元海共审结案件154件,上半年有21名干警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岗位责任指标,8名干警已完成了全年的指标任务。

    3、强化庭审功能,积极推行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上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当庭宣判的有372件,当庭宣判率达91.9%,其中民一庭审结的简易案件中,当庭送达的有103件,当庭送达率达72%。民一庭审判员黄永成在1至3月份判决审结的19件案件以及审判员许明福审结的所有简易案件,均做到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

    4、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促进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案件,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及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共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3场,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理解和支持。

    5、积极探索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发布施行后,我院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简单案件,积极探索简易审的方式方法,以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上半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10件,一些案件通过简易审理,原需要2小时的庭审时间,现只用了半小时即审结。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