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监所上半年工作总结(10)

时间: 04-11 作者:周嘉明 栏目:总结

    1、根据上级的部署及结合卫生监督工作特点,抓好“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宣传周”、 “安全生产宣传周”等专题宣传工作。#p#副标题#e#共出动35人次,广场设点宣传5次,现场接受咨询359人次,编印发放各种卫生宣传资料共6000多份,悬挂横幅7条。

    2、切实做好日常宣传工作。一方面,做好本所重大活动包括重要会议、监督员培训和业主培训、专项整治等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日常卫生监督信息(包括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工作措施、成效等)、卫生法律法规、医疗保健、卫生防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方面的知识宣传。

    3、加强简报等各种内部刊物的宣传工作。编写、整理所监督信息稿件、简报共12篇,卫生常识10条及有关宣教图片。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证卫生质量,对辖区内的181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针对问题和隐患出具了39份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特别注重对市政供水和自备水、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管,采取定期检查和突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保证了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高考前夕,对县城内的宾馆酒店和两所高考考点中学提前进行了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宾馆酒店和各考点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各考点医务室的医疗安全及各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针对各单位存在的一些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落实考前各宾馆酒店和学校的卫生安全措施,为考生在高考期间的住宿饮用水和医疗安全提供保障。

    2、继续巩固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 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卫生监督资源的合理配置,实施科学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企业自律,促进社会监督,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和公共场所整体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3、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健康去权益,根据沧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沧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5月下旬开始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餐饮具未消毒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活动,我局将3家涉案企业通告给肃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肃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2家单位都存在不能提供批次检验报告,包装及标签内容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执法人员出具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4、加强医疗市场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1)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开展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市县联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等措施,突出长效管理,着力治理源头,采取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上半年对无证行医集中力量进行了10多次打击,针对无证行医者和监督部门打时间差的特点,我们还专门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打击,有效地震慑了非法无证行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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