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文明号活动总结(7)

时间: 04-10 作者:刘耀辉 栏目:总结

    三、“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11〕6号)文件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深入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社会和谐,扎实做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按照省、市安排,制定了《崆峒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的意义、创建范围、创建内容、活动步骤、表彰方式、保障措施等。将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分步实施,确定2012年1月—2012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要求老龄、司法、交通、教育、卫生、广电、电信、新闻出版、旅游、体育等10个系统或行业要先行一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内容,制定工作措施。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养老机构规模小、数量少,为老服务设施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尚在起步阶段,涉老部门的资源整合有待加强;

    三是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机构建设不够规范。

    五、几点建议

    一是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分步推进实施。#p#副标题#e#同时,巩固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

    二是逐步实现敬老院向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成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建立本辖区老年人信息库,掌握老年人服务供需信息,对享受政府补助的老年对象进行审核、评估和公示。

    三是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扶持措施,积极扶持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服务企业,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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