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绿化工作总结

时间: 04-10 作者:林方睿 栏目:总结

篇一:四川省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总结
 

    30年前,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亲自倡导下,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从此,全国各地掀起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热潮。我省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城乡绿化工作,先后作出了“加快植树造林,实现绿化全川”、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等重大部署,30年来全省城乡绿化成效显著,共有11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共计植树49.8亿株,全省森林覆盖率由1981年的13.3%上升到2010年的34.82%,提高了21.52个百分点;2010年全省绿化覆盖率达到了60.9%,全省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根据2006年省绿化委员会第18次全体会议关于开展四川省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绿化示范村创建评选活动决定的精神,全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大张旗鼓地组织开展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等创建活动,对提升全省城乡绿化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城乡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一是城乡绿化掀起热潮。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7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决定》;省绿化委员会出台了《四川省城乡绿化规划纲要》。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广泛掀起了城乡绿化热潮。成都、西昌、泸州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创建成为四川省森林城市的广元市以及广安市等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遂宁、新津、洪雅等市、县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攀枝花市、绵阳市、达州市、巴中市、内江市、自贡市等地大力推进城市森林建设和城周绿化工作,有的正积极谋划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5年间,全省有6个城市、40个县(区)、231个单位、219个村先后荣获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和绿化示范村等光荣称号,成为全省城乡绿化建设的优秀代表。二是义务植树广泛深入。在省领导的模范带动下,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每年参加义务植树人数均在3800万人以上,5年累计义务植树8.27亿株。广泛开展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栽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绿地认养、捐资绿化等活动,广大群众爱树护绿意识不断增强。三是营造林工作成效明显。5年间累计完成营造林4186万亩,森林抚育110万亩,改造低产低效商品林421万亩。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和社会造林,研究指导困难地区造林,营造林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四是部门绿化同步推进。城建(园林)、水利、交通、铁路、教育、农业、石油等部门认真落实绿化责任制,齐抓共管,共同努力,5年累计完成绿色通道建设2.37万公里,完成农田林网和平原绿化10万亩。目前,全省绿化覆盖率达到60.9%,比2005年增加3.8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0.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7.3平方米,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五是绿色生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社会绿色、生态意识进一步增强,爱绿、护绿蔚然成风,主动参与植树护绿的人数逐年增多,搞好绿化美化、改善环境,使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洁净,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等创建评选活动开展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参与越来越积极,创建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广泛,创建活动的成效越来越显著。实践证明,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有利于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各行各业投身城乡绿化事业的积极性;有利于把绿化工作与推动城乡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拓展绿化工作的外延、丰富绿化工作的内涵,促进城乡绿化和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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