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失职检讨书(3)
时间: 03-04
作者:周婕
栏目:检讨书
经核实,xxx一案依法经审批的案件文书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依法送达当事人的案件文书(包括《处罚决定书》和《处罚告知书》)上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人民币,但当事人实际才缴纳了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因此财务人员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记载的也是3000元人民币的罚没数额。同时,工商所财务人员通常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结算罚没票据时,要提供一份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分局财务室备案。在xxxx一案结算罚没票据时,作为承办人,我向财务人员提供了一份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务人员发现该份《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是3500元人民币,与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人民币,在数额上有出入,便提醒我进行核对。我本人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简单盲目地认为数额上有出入是因为校对失误引起的,加之法律意识淡薄,便又盲目地以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数额为标准,顺手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原本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3500元人民币用水笔涂改为3000元人民币,导致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严重瑕疵,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
古人常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但一开始,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古人又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无补,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悔悟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执法办案的态度、严格执法办案的程序,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确保事实无误、程序无误;对同事提出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2、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有逃避的心理。一开始,就想着把很多问题推给别人,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呢,因为是“龌龊的面子”在作怪: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年书,起码也是个正宗本科学历,心理上建立了一种“本科生是不允许犯错误的”的观念,一旦犯错误就是对自己的否定,本科生这张招牌挂起来就不那么光彩了。因此,一开始,还不能接受领导的“棒喝”法门,把问题东推西推,想牵强附会到别人身上,还强装出一副“此事与己无干”的样子,对事情展开一番“与己无干”的耍赖分析!每每想起当时的嘴脸,心中甚是羞愧。
篇四:干部工作失职检讨书
上午八点前我就赶到集中建房工地去帮魏x架楼板,因为他是今年第一户开工第一户架楼板,给所有建房户开了一个好头,我和几位村干部应邀前去帮忙。可就在八点多,镇上办公室老张给我打来电话:让村干部和保洁员同时上路打扫卫生,今天市上县上的领导要来检查我镇几个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立刻给张村长和舒文书打电话通知此事,他们都说要来给魏x帮忙架楼板,先让保洁员上路打扫卫生吧,我们就不去了。于是我第一次违背镇上下达的指示,把老百姓的事放在第一位。
十点钟,镇林业站打来电话让我去拿我村林权改革承包小组农户承包林地面积花名册,并要于今日中午十二点前贴出去公示。我立刻去林业站取来,安排每一个林改小组组长去公示。唯有原一组的组长魏x今天正在给自家架楼板,我只好替他去公示,我用了十几分钟把二十几张名单全贴在新村委会办公大楼的一面比较显眼的墙上。然后我接着去给魏x家帮忙吧。
中午十二点多,我接到镇党委王书记的电话,他质问我:“你村的村干部为什么不上路打扫卫生?”我给他解释了#p#分页标题#e#没能去的原因,他不容我解释便批评我:“你这是胡整吗!相比而言县上的事是大事村上的事是小事吧。你下午马上带领村干部上路打扫卫生,然后每人写一份‘检查’交到曲镇长办公室来。”于是我在下午两点半带领两个村干部、三个保洁员顶着烈日上路去打扫卫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