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计划(9)
时间: 03-02
作者:刘小伟
栏目:工作计划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利用校会、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班队会、两报等途径根据季节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反对邪教、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活动等。
2、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
3、安全月期间(2月6日—3月21日),安全日(2月23日),学校及各班更要围绕安全工作主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4、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活动对师生进行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
(三)、加强检查,严格管理。
根据季节的不同对有关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教育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要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房屋检查严格执行中心校规定的安全检查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年检查四次,即寒假开学的二月底三月初,汛期来临前的六月初,寒假开学八月底九月初,防寒保暖前的十月底十一月初。(重点检查:房屋基础、主体结构、屋架结构等重要部位,做到检查细致,不留死角;检查及时记录,检查人员签字;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学校。)
2、用电、防火检查。
(1)、加强学校各种电器的保管、检修、使用,发现线路老化裸露,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在及时上报的同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人员立即解决。
(2)、学校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大壶、电褥子等电器,如发现一定严肃处理,出现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师生要养成随手关闭开关、拔掉电源的好习惯。严禁超负荷用电。
(4)、微机教师上课前后、电教员(包括有用电器活动的组织者)在每次活动前后都要认真检查电源、线路、电器等是否正常,保证安全使用。
(5)、教学设备及设施,执行谁主管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当事人的责任。
(6)、学校的灭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图书室前、远程教室、微机室等处),有关教师必须了解灭火器的原理及使用。
3、卫生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学校的卫生工作。
(2)、执行每天的文明岗检查制度,对学生的着装、个人卫生、自带饮水等进行严格的检查。
(3)、坚持每周两大扫除,每天早晚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校园的优美环境。
(4)、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知识的教育。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5)、做好防控传染病工作,不让每一位师生沾染上非典、禽流感及传染性疾病。发现有发热、咳嗽和呼吸道不适等症状的师生,要密切关注,及时上报。特别要对家里是养禽专业户的学生加强有关防控禽流感知识的教育。
(6)、做好师生的饮食管理和检查,饮具等要定期消毒,必须保持饮食的清洁卫生。采购人员要严把购物质量关,不向老师出售过期变质的饮用水。班主任教师一定要严禁学生向无证摊点购买零食,严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交通安全。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靠右行走(行驶),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2)、学年初,班主任和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向家长发放安全通知书,来共同教育学生,防止事故发生。
(3)、各班要实行路队制放学。
(4)、骑自行车的师生要做到铃、闸、锁齐全有效,勤维修保护车辆,保证车的状况良好,否则,不准骑。学校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下学,不许骑车带人。对骑自行车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并与其家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严禁在校园内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