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治工作计划(9)
时间: 03-01
作者:黄瑞建
栏目:工作计划
5、学校要对师生进行法制知识、安全常识的教育。以法制副校长办讲座为形式,每学期要开展两次以上全校性的法制知识、安全知识教育。力求要有针对性、实效性,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行政管理、师生员工学习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着重有系统地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教师法》、《消防法》和《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知识》,并开展各种知识讲座与竞赛。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师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识、安全常识,有效控制刑事案件和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6、积极开展每年一次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学校应以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形成人人都来关心学校安全工作。活动要做到主题明确,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可安排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及其他行之有效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每天上午、下午第三节课的教师要利用一、二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天天提醒学生的安全意识。
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视硬件建设
1、健全各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即每学期进行两次全面性的检查,平时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各项工作记载,确保学校稳定。
2、层层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每学年度中心小学校长分别与中心全体教师,中心校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建立各种报告制度:⑴月汇报制度。⑵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⑶春、秋游等大型活动的审批制度。4、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值勤值班。学校每天都要有行政人员带班。要严格校规校纪,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严肃帮教处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管理,如财务室、图书室、实验室、器材室、电教室等要达到安全”六合格”标准。各重点要害部位防护设施齐全,落实”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