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治工作计划
时间: 03-01
作者:黄瑞建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2012年学校综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和“依法治校”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坚持依法治校,狠抓综合治理,维护教育稳定,保证学生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禁毒,反邪教教育,优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确保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的“零死亡”、“零事故”。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校长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用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专项经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要建立整治项目台账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实行盘点、销号制度,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单位要及时向教育局汇报,教育局向县综治办统一汇报,以便相关部门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管、环保和共青团等责任部门应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及时分析并报告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和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学校及周边治安中出现的新问题,力争使治理成效达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满意的标准;要建立社会参与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履行舆论职能,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2、积极做好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稳定。
重点加强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学校周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正当要求,坚持按政策办事,坚持依法办事,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要严格关注学校周边可能影响师生正常生活秩序或危及师生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场所及治安状况,要清楚地了解自己学校的周边环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危害学校的治安事件的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
3、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工作责任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通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形式,进一步加强能部门和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要选调一定数量政治觉悟高、奉献精神强、综合素质好的中青年教师。加入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做为一个重要方面,要在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一时不能根除的安全隐患,要实施全程跟踪监控、挂牌督查管理和限期整改到位等措施。
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和履职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严禁隐瞒。
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更具规范性和资料的完整性。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和“依法治校”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坚持依法治校,狠抓综合治理,维护教育稳定,保证学生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禁毒,反邪教教育,优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确保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的“零死亡”、“零事故”。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校长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用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专项经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要建立整治项目台账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实行盘点、销号制度,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单位要及时向教育局汇报,教育局向县综治办统一汇报,以便相关部门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管、环保和共青团等责任部门应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及时分析并报告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和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学校及周边治安中出现的新问题,力争使治理成效达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满意的标准;要建立社会参与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履行舆论职能,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2、积极做好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稳定。
重点加强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学校周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正当要求,坚持按政策办事,坚持依法办事,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要严格关注学校周边可能影响师生正常生活秩序或危及师生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场所及治安状况,要清楚地了解自己学校的周边环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危害学校的治安事件的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
3、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工作责任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通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形式,进一步加强能部门和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要选调一定数量政治觉悟高、奉献精神强、综合素质好的中青年教师。加入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做为一个重要方面,要在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一时不能根除的安全隐患,要实施全程跟踪监控、挂牌督查管理和限期整改到位等措施。
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和履职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严禁隐瞒。
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更具规范性和资料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