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旅游工作计划(4)

时间: 02-04 作者:黄文旭 栏目:工作计划

(三)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强化旅游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抓好旅游“黄金周”的安全工作。我局在抓好旅游安全工作日常监管的同时,对“元旦”、“春节”、“酒博会”、“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要求市、区(县)旅游部门安全检查与日常业务检查、节前检查与平时检查、部门检查与企业自查三个方面相结合,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1月19日和9月21日,由市政府副市长刘云带队,组织旅游、住建、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春节”和“十·一”节前旅游市场综合检查,重点检查了方山景区、洞窝景区、春秋旅游运输公司、泸州大剧院工地等安全工作。此外,在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我局领导分别带队督查七个区县和部分涉旅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二是做好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各区县旅游部门在本地重大节庆活动之前,汇同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检查,不留死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安全。如:5·19中国旅游日;古蔺县4·6双沙菜花节、6·16黄荆老林英雄会;泸县6·22龙文化宣传周;龙马潭区6·27旅游文化周等重大节庆活动,相关区(县)都认真制定了安全预案,严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维护了广大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三是抓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今年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相继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转发了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道路交通及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7月13日,我局专门召开了全市旅游汛期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旅游局结合消防、森林防火、食品卫生、地质灾害防治和旅行社团队用车等各项安全生产,认真做好辖区内涉旅企业旅游安全的落实检查工作。据统计,在汛期暑期期间,市、区(县)旅游局分别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80余家涉旅单位进行了以安全为重点的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00多人次,向涉旅企业提整改意见和建议300余条,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四)强化市场监管,积极处理投诉 

1. 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认真开展“绿盾行动”专项检查、“酒博会”期间市场秩序检查和2012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各种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旅游执法系统共出去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23家、旅行社分社12家、旅行社门市部26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00余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全市涉旅企业无较大以上违规案件发生。 

2. 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同时,积极做好游客信访、咨询和维稳工作。今年处理旅游投诉4件,办结4件,结案率100%;接受旅游咨询200多人次;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五)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1. 加强督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①加强对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在全行业积极开展旅游业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管、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②按照《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完成了2011年度旅行社业务网上年检和导游年审工作。全市23家旅行社顺利通过年检;全市171名导游人员中133名通过年检,4名暂缓通过年审,34名不予通过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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