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禁毒工作计划(3)

时间: 02-28 作者:朱俊豪 栏目:工作计划

②加大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力度,提高戒毒效果。村(居)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对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和对复吸人员劳教戒毒工作。在戒毒人员戒毒期满出所时,要做好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学校)、居(村)民委员会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接茬帮教工作。

③严格落实社会帮教措施,降低复吸率。各村(居)内要成立由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家庭、单位(学校)等组成的帮教小组,逐人落实帮教措施。开展帮教工作,一要明确帮教各方责任;二要明确帮教对象情况,确定帮教方法;三要及时掌握帮教对象思想动态、经济来源、交往关系、生活规律、来往去向、现实表现等变化;四要切实解决帮教对象就业、婚姻、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五要定期不定时地对帮教对象进行尿检;六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及离退休干部在帮教工作中的作用。

④严格控制社会面,有效防止毒品问题的发生。派出所、司法所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涉毒人员。村(居)要加强对涉毒“高危人群”的管理,防止其染毒;要加强对公共服务及娱乐场所的管理,防止滋生吸贩毒活动;要加强非法种植品原植物重点部位的检查,落实禁种责任制,禁绝毒品原植物的非法种植;要配合有关单位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⑤加强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村(居)要掌握吸贩毒窝点、毒品加工点、零星毒品交易场所和非法种植品原植物活动的情况;及时发现新滋生的吸毒人员;及时掌握外逃涉毒人员的情况。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贩毒犯罪工作,铲除毒品原植物,依法处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人员。

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必要性,要努力克服工作过程中的消极情绪,加强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观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禁毒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三:箬阳乡2011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禁毒法》,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巩固禁毒人民战争成果,提高全乡人民的禁毒工作意识,为实现吸毒人员“零增长”的工作目标和建设“平安箬阳”、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面深入,大力开展《禁毒法》集中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禁毒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乡要按照省、市、区禁毒委的部署,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禁毒法》集中宣传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乡集中开展宣传《禁毒法》系列活动。一是在车站、村委会公开栏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张贴和悬挂《禁毒法》宣传标语;二是组织开展送《禁毒法》入村活动;四是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禁毒图板展览活动。

2、学校要组织成立禁毒教育师资队伍,同时开展对《禁毒法》的学习、培训,将《禁毒法》作为在校学生禁毒教育的重要内容。

4、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要将《禁毒法》作为今年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提高《禁毒法》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同时,各村委会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加大我乡农村禁毒宣传工作。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疑惑的相关问题,组织人员以上课和观看宣教片的形式学习《禁毒法》知识,使得此次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到位,达到人人受到禁毒教育,人人知道新禁毒法的效果。

(二)针对当前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有所反弹的严峻形势,大力加强对新型毒品危害性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下发的宣传资料,对全乡群众普遍开展一次防范新型毒品危害的宣传,特别是对毒品危害易发地区、易发人群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案例和涉案人员暴光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新型毒品的知晓率,切实增强群众对新型毒品危害性和后果严重性的认识,同时更好地发挥群众对禁毒工作的舆论监督作用,有效遏止毒品在我乡的蔓延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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