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2)
时间: 02-27
作者:龚钊铖
栏目:工作计划
2.在队伍建设中发挥精神文化价值取向的引领力。立足青年团员、青年党员的成长成才和全体人员的共同进步,坚持以受援对象为本,积极引导中心全体人员尤其是广大青年确立“心怀仁爱,以人为本,担当责任,守护公平”的理念,急困难群众所急,想困难群众所想,在受援人“最急”上抓落实、在受援人“最怨”上促整改、在受援人“最盼”上动脑筋,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努力实现“无偿服务零收费、优质服务零投诉、贴近服务零距离”。2009年初,我们又推出了“爱心簿”,成立了“爱心基金”。中心青年团员、青年党员积极参与捐款,截止2011年局领导和援助中心人员捐款计4450元,主要用于资助来中心处理问题的极为贫困的受援人、残疾人吃饭、坐车等费用,目前,已为157名受援人提供帮助计1734元。积极响应市政府开展的“寄一份包裹、送一份关爱”活动,工作人员(公务员)每人捐100元“爱心包裹”外,并组织全体人员捐款,给灾区学校送去了1000元的“爱心包裹”。
3.在团队打造中彰显行为文化对外交往的感染力。以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和文明窗口建设为着力点,从建章立制抓起,要求中心全体人员尤其是青年团员、青年党员将“严谨规范、文明友善、学习互助、乐观向上”的行为文化“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工作中严谨务实,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把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细、做实;在言行举止、工作交往、人际交往中合乎道德、法律、纪律制度规范,坚持文明接待,平等待人、诚信待人、友善待人。构建学习型组织,营造终身学习、团队学习的氛围,做到业务精湛,工作高效,敬业奉献。保持坚定的信念,健康的心态,阳光的心理,热情、主动、愉快地工作,坦然面对、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和压力,始终保持乐观自信,心胸开阔,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以在全市传唱《如皋法律援助之歌》为手段,叫响“爱相随、法相伴、法律援助帮您忙”,打造如皋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三、创一流服务
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的“先锋旗帜”的作用,在窗口服务上努力实现群众满意率100%,树立中心良好形象。
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强化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实行由3名公务员和聘用5名律师(其中1人为律师助理)组成的“5+3”工作模式,为进一步完善窗口功能,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接待窗口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应急管理、ab岗等工作制度。加强对窗口人员文明礼仪、依法解答、接待技巧等方面的培训,要求中心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审批、优先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工作中始终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创一流业绩
我们充分发挥文化激励功能,通过文化引领积极引导中心全体人员昂扬向上,奋发进取。2006年末,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南通地区唯一一家“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不达标单位。短短三年时间,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围绕法律援助工作“南通夺第一,全省争一流,国家创品牌”的奋斗目标,在谋划发展中积极寻求争创一流的动力,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累累硕果。2008年以来,如皋市法律援助12348文化品牌和“三五”工程分别获得南通市司法局创新工作一、二等奖;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如皋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大爱心团队——正义守护者”称号,被南通市司法局授予先进科室和人民满意科室,获评南通市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如皋市青少年维权先进集体、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如皋市司法局被南通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分别表彰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我们向中心广大青年党员、青年团员发出倡议:紧跟全党“创先争优”活动步伐,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勇当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模范先锋,力争当“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中积极发挥作用,踏踏实实从本职工作做起,从点滴做起,发挥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争创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