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工作计划(2)

时间: 02-27 作者:邵俊铭 栏目:工作计划

2.积极推进技防建设。积极贯彻市《2006—2008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镇江市关于加强技防市建设的实施办法》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科技防范建设,提高我局技防水平,努力构建现代治安防控体系。

3.以平安单位建设为目标,加强内部保卫,消防、物防、技防等措施落实,加强对机关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保证经费使用,确保办公场所安全。

4.加强对服务国际航线船舶的港口企业、泊位和锚地的专项安全管理,扎实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加大科技防范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的层次,实现港口保安防控能力新跨越,确保对外开放港口码头的安全,构建我市对外开放港口码头安全稳定的新秩序。

5.加强港口安全监管,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及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报告等制度,加强沿江危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检查考核,坚持预防为主,确保港口安全。

三、抓实基础工作,扩大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工作成果

1.努力发挥市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全面落实上级政法综治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市综治委组织开展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活动,做好社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社区、单位治安防控工作。

2.综治和平安建设日常工作规范化,严格报告制度,重大事项专题上报,影响社会稳定的动态提前报街道综治办。

3.支持、关心、参与单位所属的街道组织开展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完善综治和平安创建台账,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构建人人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4.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联系点工作,采取有效方式,确保联系点工作有措施、常活动、多交流。不断促进共建单位双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共同提高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水平。

四、积极强化防控,营造更加安定有序的工作环境

1.确保政治稳定。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对敌对势力,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加强对敌对分子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活动的监控,建立防范长效机制,做到发现早、控制严、处置好;单位不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涉外事件,无职工违法犯罪。

2.加强法制宣传。加强“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口岸和港口工作实际,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港口保安、安全生产知识,让港口经营人知法、守法。

3.加强矛盾调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及时化解工作人员的思想矛盾,做到无矛盾上交、无越级上访、避免引发重大政治事件。

4.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大力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做好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总结和典型事迹的报道、投稿,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5.加强警民联防。做好“警民”联防工作,组织机关中青年人员参与社区的治安巡逻活动,加强社区治安守卫工作。


篇三:2011年度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依据市政府平安创建的标准与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防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探索解决环境纠纷的新途径,特制订2011年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

1、完善行政决策规则。按局务会运行程序和讨论研究的内容,修订与完善局务会研究工作范围,将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制定环境保护的行政措施、管理办法等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的事项、重大案件和环境信访案件纳入研究的范围,坚持民主集中制。负责事项研究的科室必须在会前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征求多方意见以及必要的科学数据证明其事项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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