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安全工作计划(3)

时间: 02-23 作者:林楚尧 栏目:工作计划

2、积极为安全工作献计献策。随时思考安全问题,及时查找安全隐患,针对本单位、本行业、本岗位安全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各个时期的安全形势和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积极为安全工作出主意,想办法,踊跃向单位和领导提出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3、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利用安全学习时间和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规、集团公司安全文件、分厂安全规章制度和本行业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丰富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理念。

4、自学遵守安全规定。 在工作中,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时刻警钟常鸣,随时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坚持按操作规程办事,杜绝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5、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责任。要结合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细化自身工作内容,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并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和艰苦的努力,把本职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才能保证企业长时间的发展下去,这些都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道理,可是在实际上工作时,很多人为了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而不去注重安全,导致很多事故的发生,这些悲剧在中国几乎每天都有发生,这就是安全生产的永远的重要性了,我会一直的重视下去的!


篇四:建筑安全生产个人工作计划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12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12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p#分页标题#e#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12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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