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检查通报(5)
时间: 02-17
作者:梁敏
栏目:信函
二、主要问题
(一)交通安全。一是部分幼儿园校车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如快阁幼儿园、商贸城幼儿园因校车超载已被县交警大队处罚,有部分幼儿园校车在玻璃上张贴膜画,影响安全监管;二是仍有部分幼儿园没有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不严,责职不明,存在随意更换驾驶员现象;三是县城学校在放学时段,公交车搭载学生超载较严重,部分农村学校门前道路未设减速带和警示标识或设置不规范;四是农村小学时有年龄较大的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学生,同时还要稍上几个同路的学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五是不少山区学校学生周末放学回家搭乘农用车、小客车,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六是部分学校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还不够,特别是对家长安全宣传力度不够,不少家长仍存在侥幸心理。
(二)校舍安全。全县共有校舍52.69万平方米,d类危房仍有2.1万平方米,b、c类危房3.1万平方米,虽然近几年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危房改造,但随着时间推移,不时有新危房出现,特别是“普九”期间建的校舍,大部分属“三无”工程,校舍使用年限短,转变成危房的速度快。通过排查,全县所有d类危房都已封闭,b、c类危房建立了观察日志,学校有专人记载b、c类危房的发展变化情况。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少教学点的危房被村委会占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一是部分学校消防器材配备不齐,消防设施不够完善,特别是民办幼儿园;二是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不少租用民房举办的幼儿园,其教学和生活用房不符合办学要求,如快阁幼儿园上下只有一个楼梯,根本达不到消防要求,还有不少学校为便于管理在学生宿舍安装防盗网,没有在防盗网上预留逃生的出口;三是不少学校管理人员缺乏消防器材使用知识,不懂科学使用消防器材,有部分学校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不符合要求,或无指示标志;四是有些学校对消防设施没有及时维护,有的失效灭火器也没有及时换药,形同摆设。
(四)饮食卫生安全。一是部分学校(幼儿园)厨房建设不合标准,达不到食品存放要求,不能做到熟食、生食、干菜、湿菜分开存放;二是厨房从业人员存在无健康证上岗现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大部分聘请自己的亲属为其工作,卫生健康意识淡泊,根本不会到县卫生防疫站进行一年一检;三是不少村卫生室设在村小(教学点)内,有传染病人到卫生室看病就有可能造成大面积传染的危险;四是学校及周边小卖店仍存在卖三无食品的现象,虽然每年进行多次专项整治但是效果不大;五是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品留样不符合要求,起不到食品留样的作用,特别是不少幼儿园和民办学校,食堂卫生条件极差,存在随意搁置饭菜,污水、剩饭、剩菜不及时打扫。
(五)其它安全。一是不少网吧和游戏厅仍然让学生进入,未严格执行网吧管理有关规定;二是学校用电安全意识不够强,不少学校内电线老化凌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三是防溺水教育不够到位,特别是节假日学生防溺水教育工作做得不够细,不少学生和家长缺乏安全意识;四是部分乡镇对危险人群监控还不到位,工作做得不够仔细,不够具体。
三、整改要求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学校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2、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运营和不合格校车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运营。同时要对超载超速现象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尽量避免此类现象存在。
3、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到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4、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小卖部“三无”食品的检查力度,要经常性进行检查,发现“三无”产品,要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