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情况通报(3)

时间: 02-17 作者:黄志锋 栏目:信函

长沙市天心区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


篇四: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镇卫生院:

根据《山阳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我局将具体任务细分为基本医疗服务、药品“三统一”等重点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务财产管理、新农合管理、卫生院内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群众满意度(包括“三好一满意”活动)八部分,分属于医政股、公卫办、计财股、合疗办、办公室、人事股、党办(医改办)七股室,各股室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考核细则,认真实施考核。现将第三季度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经考核,城关、银花、中村、色河铺、十里铺、高坝店、杨地、西照川、莲花池、王庄、小河口、两岭、石佛寺、元子街14所卫生院得分在90分以上,确定为“优秀”,全院第三季度绩效工资总额可以上浮30%,院长的个人本季度考核系数为0.3,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天竺山、双坪、天桥、王阎、漫川关、延坪、法官、板岩、牛耳川、戸家垣10所卫生院得分在80~90分之间(不包括90分),确定为良好,全院第三季度绩效工资总额可以上浮20%,院长的个人本季度考核系数为0.2,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南宽坪、黄龙、二峪河3所卫生院得分在60~80分之间(不包括80分),确定为合格,全院第三季度绩效工资总额可以上浮10%,院长的个人本季度考核系数为0.1,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伍竹、葛条公共卫生工作并入城关,西泉并入延坪,未单独考核,因此这三所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可参照并入卫生院的考核结果执行,本通报未单独反馈)。具体结果见附表。

二、存在问题

(一)医疗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存在服务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医疗文书不健全,卫生院管理问题较多,医疗安全隐患极大。对于存在的问题个别院长认识不足,不管不问,不认真研究解决;对于客观存在的一些困难,如没有合法医师、仪器设备不足、原来临床使用的部分药品短缺等问题,不耐心向群众解释而是生硬地推诿,群众意见很大,不断引起群众投诉,给卫生系统和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公共卫生服务不到位。无烟单位创建申报工作未按时完成;少数镇未能及时完成老年人体检工作;多数镇未按要求管理居民健康档案。

(三)财务财产管理不规范。要求的原始凭证三人会签制度普遍执行不到位,村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大多数卫生院未建账造册,个别卫生院报账不及时;卫生局今年下发的《山阳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很多卫生院没有很好学习并严格执行,不按月及时进账等。

(四)合疗管理有待加强。各镇新农合政策及相关规定执行不够严格,住院及门诊病人管理、诊疗不够规范;治疗用药不合理,目录外用药现象依然存在。

(五)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仍然不到位。部分卫生院对药品“三统一”政策理解不深,执行不力,大多数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学习不够,未能够做到合理用药。本季度药品“三统一”考核根据7-8月统配采购率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率计算,不少卫生院两个率仍然很低,得分在5分以下的有双坪、天桥、漫川关、延坪、西泉、板岩、戸家垣,特别是还有四所卫生院竟然得0分,问题比较严重,他们是法官、南宽坪、黄龙、二峪河。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镇卫生院要切实提高对绩效考核工作认识,当前卫生院职工积极性不高,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核心就是绩效管理问题,也是院长的管理水平和能力问题。卫生局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制定了管理办法并专门安排了培训,而很多院长仍然不够重视,也不潜心研究。目前这项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有中村、莲花池,在此提出表扬。从本季度考核情况看,局个别股室也没有很好运用这一有效办法,考核细则仍然不细,考核随意性大,考核结果反馈不认真,因此希望各股室、各镇卫生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利用这一手段,管理好卫生院,为人民群众服好务,迎接市县年终各项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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