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心得体会(5)
时间: 01-07
作者:王灏
栏目:心得体会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学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发动教师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学习后进的学生,往往思想品行、道德观念、行为习惯也是后进的,我们要求学校加强领导,成立转化后进生工作指导小组,排出转化后进生工作计划,排出后进生名单,分析后进生现状、原因、家庭情况、在校外交往人员,填写后进生情况登记表,确定负责帮教的教师。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篇五: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11年,共青团洪洞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我县现有青少年1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4%,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洪洞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团县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县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县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团县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先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xx0余份,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咨询服务xx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创新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p#分页标题#e#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一方面是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篇五: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11年,共青团洪洞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我县现有青少年1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4%,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洪洞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团县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县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县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团县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先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xx0余份,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咨询服务xx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创新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p#分页标题#e#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一方面是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