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业务学习心得(4)

时间: 01-06 作者:熊宽 栏目:心得体会
  (二)以加强“三大能力”建设为基础,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层面,不断提升路政管理的服务品位。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是省局提出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能力建设的基本思路,也是进一步强化路政管理职能,提高路政和服务品位的重要手段和战略措施。为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把加强“三大能力”建设作为基础,贯穿始终。
  一、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方面,我们坚持继续落实“1123”工作模式中的“双服务”理念,努力提升路政管理的服务内涵,不断提高路政服务的针对性和效能性。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路况信息通报等对内服务的同时,坚持从与管理对象最密切的环节入手,抓好对外服务。在保持巡查车、清障车“四常备”等传统服务项目,千方百计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按照省厅的要求向社会推出了事故车免费清障的承诺,共免费清障  辆次,免收清障费    元。同时充实和完善了路政办案大厅的服务功能,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路政案件限时办结制》和《路政业务“一站式”办结制》,为群众办理业务,处理案件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此外,我们还积极与交警联系,建立全省首家“路政、交警联合办案大厅”,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功能。
  2、在提高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方面。我们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结合省局路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出台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紧急求援预案》,对重大交通事故,雨雪雾恶劣天气,重大自然灾害等各类特殊情况和重大事件的应对做了详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强化了路政管理的能动性,超前性和渗透性。
  3、在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方面。进一步转变观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渗透,针对普遍存在的沿线村民、中小学生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先后在沿线开展了两次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法律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同时,与沿线各村分别签订了“爱路护路”共建协议,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收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效果。
  (三)以确立“四大支柱”为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路政队伍。
  队伍素质是搞好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加强队伍建设当作生存和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今年,我们在提高队伍素质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严教育,确立思想保证支柱。路政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每个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为此,我们在全体队员中坚持不懈地开展“四项教育”,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教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秉公执法、服务群众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有法必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观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队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和影响,树立了太旧路政队伍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抓落实,确立制度保证支柱。对全队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定和完善,特别是人员考核上,制定了《内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巡查人员百分考核办法》、《清障人员任务定额浮动计酬综合考评办法》,使考核工作更具体、更科学、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靠严格的考核、严格的纪律和严格的制度保证了全队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重培训,确立业务保证支柱。我们认真开展了队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了“学习+激励”的考核制度,对业务培训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制。同时,尝试开展了经验交流、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学习活动,队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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