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8)
时间: 12-09
作者:胡畅
栏目:工作计划
二、深入宣传贯彻《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1、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宣传栏、社区公民道德教育栏等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宣传《公约》、《守则》,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社区制定完善《楼门公约》,窗口行业制定完善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守则。精心组织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
2、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3、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的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十佳和谐家庭”、“我评议、我推荐‘身边的好人’活动”经验,进一步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运用新闻媒体、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研究制定我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和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1、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中长期规划。立足新的起点,瞄准2011年第三次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目标,对照2011年版《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制定《和平区2011—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规划》,把长期性目标分解成阶段性任务,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这些指标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坚持把《测评体系》指标量化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由各责任单位与区委书记、区长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目标责任书》。区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督促检查指导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举办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资料档案归档立卷工作,积极推行电子档案。
3、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天津日报•今日和平版、区有线电视中心等新闻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基层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文明城区创建的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1、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础性工作。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导向,以教育、文化、妇联、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为重点,对照标准完善基础资料和各项制度,以规范促工作,以规范促完善,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2、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创新社区教师管理体制,发挥社区教师的作用,为社区教师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实施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工程。按照每年为未成年人办1—2件实事的工作要求,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需求的调研,有针对性地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2011年拟为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添置一批文体活动设施。协调区有关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