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2)

时间: 12-09 作者:胡畅 栏目:工作计划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

利用 “七•一”建党节和“十•一”国庆节,组织一至二次干部、职工文体活动。

(三)继续深入地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1、是组织干部深入农村扶贫挂钩联系点开展扶贫帮扶活动,切实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是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特别要做好各种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关爱社会弱势群众,为困难职工、困难学生以及社区困难群众进行帮扶送温暖。二是搞好局机关范围内的绿化、美化。3、是继续搞好“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四)提升服务理念,健全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首先,确立 “以服务促管理”的观念,确立“以服务促发展”的观念;其次,建立税收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服务、精细管理、公正透明、注重实效、持续改进”的原则,把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第三,建立人性化、信息化的特色服务体系,统一办税服务厅的内外标识,配备办税示意图、公告栏、涉税报表表样及填表说明等,方便纳税人办税,及时修订完善服务质量管理的目标、内容、标准,实现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服务层次。

(五)抓住重点,着力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结合我局实际,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必须紧紧抓住“规范执法、优质服务”这个重点做文章,切实抓出实效。为强化优质服务,提出“服务在地税、满意在社会”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纳税服务质量。1是规范“四仪”,对税务人员从“言、行、容、礼”四仪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干部“美文明之容,言文明之语、行文明之礼、为文明之举”,练好服务“内功”。2是追求“四零”,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做到“零距离”、“零缺陷”,在执法过程中,实现“零投诉”、“零诉讼”。3是落实“五制”,在为纳税人服务过程中,严格着装挂牌上岗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服务制”、“延时服务制”、“预约服务制”的服务方式。四是全面实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实行“办税八公开”,切实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水准。真正做到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办纳税人之所需。

(六)健全机制,巩固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

要积极探索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和完善文明创建的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1是健全文明创建的教育机制。重点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奋发向上、团结奋斗的良好风尚,树立我局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对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帮助广大干部掌握新知识、新技能,使我局干部具备较高层次的科学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操作技能,以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2是健全文明创建的宣传机制。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地税信息和内、外部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正反典型和先进经验,及时反映、交流创建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效,为推进创建工作的蓬勃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密切关注其他兄弟单位创建和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注意学习、借鉴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局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3是健全文明创建的监督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办税制度、相关办税程序和各项服务承诺,普遍建立特邀监察员和行风监督员队伍,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寻找薄弱环节,积极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4是健全文明创建的考评机制。将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目标责任。建立我局机关内部、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对各项工作全过程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定期对我局干部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5是健全文明创建的投入机制。将创建工作所需经费,进行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为落实各项文明创建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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