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珍惜生命的事例(2)

时间: 12-08 作者:顾见欢 栏目: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不珍惜生命的事例五:

    戈麦,原名褚福军,1967年生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1989年毕业后被分配至北京《中国文学》杂志社工 作,1991年9月24日自沉于北京西郊万泉河(身缚小石块儿)。从1985年开始尝试写作算起,戈麦的实际写作时间不到6年,就在这6年时间里,他却给 我们留下了大量诗作及其他一些文学作品。在一篇《关于诗歌》的短文中,戈麦这样写道:“诗歌应当是语言的利斧,它能够剖开心灵的冰河。在词与词的交汇、融 合、分解、对抗的创造中,一一会显现出犀利夺目的语言之光照亮人的生存。诗歌直接从属于幻想,它能够拓展心灵与生存的空间,通史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这可 以视为他的诗歌观。


不珍惜生命的事例六:

    海子(1964年3月26日-1989年3月26日)出生于安徽省怀宁县的高河镇查湾村。原名查海生,男,中国当代诗人,中国政法大学教师。1979年以 15岁之龄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3年毕业后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1989年3月26日在河北省山海关卧轨自杀。年仅25岁。他是中国20世纪新文学 史中一位全力冲击文学与生命极限的诗人,其主要作品有:长诗《但是水,水》、长诗《土地》、话剧《弑》及约200首抒情短诗等。其被流传最广的诗句是“我 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子是真正完成中国近代诗歌改革的第一人,中国本土的田园现代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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