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制工作计划(5)

时间: 12-08 作者:李波 栏目:工作计划

3、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工作。严格执行《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关,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没有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区政府和各执法部门每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到定期清理和适时清理相结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今年,全市要对底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后要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5、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加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制而不备、备而不审、错而不纠”等问题,切实提高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库和备案查询系统,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情况公告机制。结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

三、提升法制监督协调水平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依法明确行政机关之间和行政机关内部不同机构、岗位的执法职责,并将法定职权和执法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岗位。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标准及实施细则,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跟踪审查制度,今年要根据机构改革变动情况,适时审查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将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布。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要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认真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工作,减少执法随意性。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主体、依据、权限、责任和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办事时限、监督方式等内容,都要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3、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统一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继续组织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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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颁发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实行以证管人,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5、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大厅的监督管理力度,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

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针对去年行政复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适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理论研究和指导。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水平。

2、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畅通复议渠道,探索建立专家参与制度、听证制度、质证制度等,推行“阳光办案”,严格办案,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降低复议决定的维持率,提高诉讼案件胜诉率。抓好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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