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心得体会(4)
时间: 01-26
作者:谢凯升
栏目: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种时代的要求。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人素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确定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我们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可促使教师更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主动发展,形成完善的人格;有利于提高德、智、体、美、劳教育的成果;有利于学生心理障碍的排除、心理疾病的防治和精神健康的维护。因此说,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心理健康的内涵
心理健康,是指一种良好的心理或者精神状态。心理健康这个概念,既代表心理健康,当然也代表着它的反面——心理问题。围绕着心理健康开展的教育,我们称之为为心理健康教育。从班主任的职责来看,班主任要当好学生的心理保健医生,促使他们身心健康的发展。这是因为心理健康是班级德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班主任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才能够全面地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全面素质。心理健康内涵的核心是自尊。所谓自尊是指学生中间,或者指某个个体中间,对自己或者对自我一种积极的肯定的评价,体验或态度。老师们都很重视对学生自尊心的培养,因为学生如果自尊就可以成为自强、自立、自信的年轻一代,因此自尊的问题最重要。
三、正确区分学生不同的心理状态
一般来说,人的心理状态可以分为三种:正常状态、不平衡状态与亚健康状态,与这三种心态相应,其社会行为方向也表现出十分重要的特点。
在没有较大困扰的情况下,学生的心理处于正常状态之中。这种状态之下,学生的行为基本上预期价值观体系、道德水平和人格特征相一致,是一种健康或者优秀的状态。
第二种状态是不平衡状态。一旦发生了扰乱正常生活、引起人们消极情绪的事件,如受到挫折、需求得不到满足等,就会进入一种不平衡状态,这里指学生处于挫折、焦虑、压抑、恐惧、担忧、矛盾等状态。一般来说,学生在生活过程中会不断地经历各种不平衡状态,这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要的。积极主动而不是消极被动的面对不平衡状态才会带来发展或者成长的契机。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要不断打破对象的平衡,促进其发展。对不平衡状态的外在或内在的非建设性或伤害性处理,才会导致所谓的“病态、变态、或偏差”。
异常行为是学生在心理不平衡的情况下发生的,是一种偶发性行为,这种行为在学生正常状态下是不会发生的,它与常态行为不同,可以称为“偏态行为”。班主任如果能及时鉴别学生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学生摆脱心理的危机状态,回复到正常状态,那么,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违法行为、不道德行为以及意外事件就会大大减少。
第三种状态是不健康状态,当学生处于不健康状态时,往往会非线性地发生不适应行为,包括反社会行为和异常行为。所谓“非线性”地发生,是指这些行为的发生常常是没有明确的、直接的原因,找不到其因果关系,其因果序列是不清晰的。例如,一位小学生突然害怕方格或类似方格的所有物体,这是一种异常行为,包括他自己在内,谁也弄不清他为什么会怕方格。正是由于这种非线性的特点,我们对其不适应行为的产生就无法预测。学生在心理不健康状态下所发生的反社会行为或异常行为既没有直接的原因,也没有明确的行为动机。因此,谈不上是其价值观、道德水准或人格特点的必然产物。这类行为我们称之为“变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