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工作心得体会(3)

时间: 12-03 作者:席亚伟 栏目:心得体会

二、案件审核把关制度

在各执法中队分别设立案件主办人员和案件审核负责人,加强对各案件经办人员的指导,并对拟上报局里审批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对,特别是严格审核相关证据资料。加强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终结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实行大队分管领导定期抽查和中队直接负责人日常审查的方式,对案件质量实行监管。

三、案情分析交流制度

在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中队定期召集队员进行案件“会诊”,对照标准,集思广益,多想办法,多出主意解决执法办案实务。同时大队不定期召开办案工作经验交流会,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性案例在大队内部及各中队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探讨。

四、办案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执法岗位责任、执法标准和执行力考评等精细化管理体系,将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等作为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个人的业绩考核主要内容之一,与各类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和绩效奖金挂钩。开展“办案先进中队”、“办案能手”等执法办案竞赛活动,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


篇四:城管工作心得体会

此次实践亲临执法第一现场,听了很多,看了很多,经历了很多,可谓心得体会颇多。

首先,是对城管这个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进一步的了解。因为以前都是通过媒体来了解这支队伍的且大多都是不好的报道,如今深入他们之中,以一个同行的身份来看待他们和他们的工作确实得到了很多不同的体会。首先要肯定的一点是——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绝对不是很多人说的“强盗”、“流氓”!我试着将这支队伍分为三类:素质差、脾气暴躁、对行政执法事业没有真正认识的一类。他们主要是一些协管和雇佣临时协管员(国务院已下发批文,命令禁止行政执法部门聘任临时执法人员,对已聘任人员应予解聘和调离,这对优化执法部门人员配置,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社会公信力有巨大的帮助)他们往往行事急躁,易走极端,行为不知检点,没把自己当作一个国家执法人员看。对于这类人执法部门内部甚至是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应给予大力整顿,从制度上杜绝这类人进入行政执法队伍,从制度上教育执法队员不要成为这类人。而对于我们老百姓,对这类人也应该大胆检举接发,但要保持克制,深知以暴制暴于己于人都不利。国家刑事执法部门对于违法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制裁。我们所谓的映像不好无非来源于两个方面,即亲眼所见和媒体报道。我们亲眼所见的就是这类城管败类,但这类毕竟不是大头,只是极少数人,我们不应以片盖全,看到一两个败类就全盘否定整个行政执法队伍,这不符合辩证法的要求,也显然是错误的。而媒体喜欢报道什么?当然是新闻,越爆炸越好,而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是个管理社会日常小事的执法部门,没什么大新闻可以报道的,唯有那样的“暴力新闻”才够爆炸,它毕竟是国家执法部门,国家执法部门和暴力挂上钩当然会引来巨大的关注。也可怜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平时工作的都是不起眼的小事,唯有到出事的时候才够资格上一回新闻。以城管为业,只是在其位谋其政平平凡凡工作的一类。此类是行政执法队员中的大多数,像我在实践中遇到的大多数人都是属于这一种人。他们或是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或是深知这一行的难处和“危险”所在,只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他们深知自己是国家执法人员,代表着政府,是纳税人养着他们,城管是他们的职业,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对得起政府,对得起纳税人,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依法执法,违法必究。但同时他们也深知他们工作的特殊性,工作在社会的最基层,直面矛盾,如果处处和这矛盾对抗于己于人都不好,所以他们懂得变通,懂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灵活机动,以理服人,尽量不让矛盾激化。显然这一类人占据了城管人员的大多数,从本质上看也不难理解。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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