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工作计划(9)

时间: 12-27 作者:柳天成 栏目:工作计划
    3.民办学校、幼儿园不得巧立名目,在校园内开设有偿兴趣班。
    4.开展对幼儿园教材版本使用工作检查,要求各幼儿园必须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学前教育教学用书的通知》规定,只能使用海南省三环出版社和广西接力出版社的幼儿教村,不得使用盗版教材。
    四、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校车监管工作
    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
    2.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定期检查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消防设施,幼儿园的消防设施要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合格。
    3.积极配合交警支队开展校车安全排查和检验工作。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校车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否则禁止运行。
    4.明确校车标准。今年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非校车一律不得报审备案。各校、幼儿园不得使用未注册备案的校车进行接送学生。
    五、启动资助和扶持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制度
    1.开展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情况检查工作。
    2.出台《三亚市民办学校幼儿园分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奖励。
    六、建立幼儿学籍,明确扶持对象
    参照海口市幼儿学籍建立的方法和程序,拟构建我市幼儿学籍管理网络,为实施学前教育代金券补助项目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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