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8)
时间: 12-26
作者:朱勤
栏目:方案
牵头责任部门:办公室 、综合科
十三是抓好交通文化建设。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将精神文明创建融入机关文化建设。在党员活动室及机关办公楼走廊,以文化宣传栏、大屏幕等,广泛进行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宣传。
牵头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3月):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按照上级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步骤、创建措施、具体要求等。
第二阶段(20xx年4月):宣传发动。召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精神文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为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营造积极的舆论导向。
第三阶段(20xx年4-10月):全面实施。严格按照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考核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在区文明办的指导下,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全面完成精神文明创建各项任务。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档案,定期对各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第四阶段(20xx年11月):自查自纠。根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20xx年12月):巩固提高。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活动开展、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持久化,坚持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创建结合,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长期坚持,确保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创建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是我局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果的需要,是进一步树新形象、聚新合力、创新业绩、求新发展的需要。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李巧凤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任务,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强化广大干部职工追求文明、构建和谐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检查,狠抓落实
各部门要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创建目标任务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召开调度会、组织督查抽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方式,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