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
时间: 12-26
作者:卢端阳
栏目:工作计划
2、主要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抓,计生专干具体抓,责任到人。完善目标管理体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对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和提高计生专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2、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宣传工作
向流动人口经常性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让流动人口享受和户籍地人员同样的服务。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登记建档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计生办。每月调查核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
4、指导流出育龄妇女及时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指导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告知其按时参加现居住地的“三查”服务,并寄回检查报告单。
5、协助镇计生办查验社区内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及时通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镇上举办的“三查”服务。
6、依法落实流动人口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
篇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抓,计生专干具体抓,责任到人。完善目标管理体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对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和提高计生专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2、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宣传工作
向流动人口经常性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让流动人口享受和户籍地人员同样的服务。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登记建档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计生办。每月调查核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
4、指导流出育龄妇女及时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指导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告知其按时参加现居住地的“三查”服务,并寄回检查报告单。
5、协助镇计生办查验社区内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及时通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镇上举办的“三查”服务。
6、依法落实流动人口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
篇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