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实施方案(4)
时间: 12-19
作者:赖淑珍
栏目:方案
篇三: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不受损失,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安全措施。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首要内容,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奔小康的重要保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秩序正常,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保证。
二、目标
本着县委、教育局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精神,我校今年要达到如下治标: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由校长周洪兆任组长、副校长吴晓林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成立学校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2、加强普法和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栏的作用,坚持每月对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并有计划有目的请政法部门的领导给师生上法制教育课,对教职工重点进行《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学生守则》的学习,并将有关重要内容张帖上墙,创造一个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
3、建立正常的校园值班巡逻制度,特别是“空档时间”和夜间值班巡逻,确保人员到岗尽职,要有记录,有情况通报和反馈。
4、确保今年校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无重大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三、措施
为保证上述目标的落实今年将采取如下措施:
1、领导到位,宣传要及时定量、定标准,并注重效果。
2、同有关责任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依照执行,年终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和重点场所进行量化考核。
3、一旦发生责任事故从领导到成员除担负责任外,本年度不能评先进个人,并视其情况轻重扣发奖金。
4、完成任务好,达到责任书新规定的各项指标,年终考核在90分以上,优先考虑评优,对有立功表现的要在全体师生员工大会上通报表彰和奖励。
5、进一步强化警校共建工作,年初要制订计划,年中要对照检查,年底要总结表彰,要定期召开警校共建工作会议,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篇四: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1、 校内安全教育。学校是学生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一要加强对校区安全教育,禁止学生擅自离开学校,教育学生发现不良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抢劫、斗殴,应立即报告学校。二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谨防学生开玩笑引起碰伤、扎伤及因使用工具不当造成的伤害。三要加强教学实验安全教育,所有实验学生都应严格按操作规则进行。四要加强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所有集体活动,都要有秩序的集合、解散;严禁在楼道内拥挤、起哄,避免冲撞引起的倒地踏伤压伤事故,确保活动过程不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五要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2、交通安全教育。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本校实际,加强学生行路常识、乘机动车常识、道路交通标志常识、交通法规常识、交通事故处置常识等教育,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城区初中、高中要重点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骑自行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农村学校重点教育学生不搭乘黑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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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灭火知识、报警、自救与逃生、消防标识识别等教育,使广大师生做到人人懂消防知识、人人有消防意识,保证学校、师生不受火灾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