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工作计划(6)

时间: 12-16 作者:赵永鹏 栏目:工作计划
    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对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动员他们聘任法律顾问,有法律顾问的企业引导他们不但要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维权中的作用,而且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一支知法、守法、用法的企业法制工作队伍。大力加大对企业家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采取职工学习小组、读书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大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经营的氛围,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矛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努力营造促进我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分级验收、分层定级”的总体思路,通过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质量合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强的企业经营单位,命名为“诚信守法企业”并予以公示,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提升全县各类企业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灌云做出积极贡献。
    (三)切实深化企业民主管理
    在局属企业不断完善以职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制度,落实社会保险制度,促使企业劳动合同签约率达98%以上,继续推进工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平等协商要根据企业的情况,不同类型的企业应有不同的协商重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增长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来源筹措、生活费发放标准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应对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标准等进行集体协商,同时,不同行业也可以重点就行业劳动定额、计件工价、工资水平等进行集体协商。从而推动工资平等协商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
    (四)切实完善职工调解组织和调解机制
    充分发挥企业基层工会的作用,企业成立职工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车间成立职工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班组设立职工矛盾纠纷调解员,形成企业、车间、班组三级职工矛盾纠纷调解网络。支持企业职工调解组织独立自主、依法调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职工调解组织接近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及时化解职工中的矛盾纠纷,将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基层,促进和谐企业、平安企业的建设。
    (五)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
    全面制订并落实系统内“六五”普法规划,把“六五”普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局在年内计划举办两次法律讲座,提高局机关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法制教育培训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局党委负责对局机关人员、企业厂长、经理等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各企业负责对本企业职工的培训。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年内不少于二次。局党委学习中心组,年内也举办1-2期法律专题学习。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各单位在办培训班时,可以聘请县委党校或司法局等单位的专职人员或法律顾问来培训班授课,也可以由本单位负责同志准备好培训材料,对职工进行培训。健全干部职工的自学制度,对不同层次,不同工作性质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规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的书目,进行自学。要强化领导,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普法学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要具体抓,要确保培训经费的落实,不断推进全局系统的职工普法学习工作,提升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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