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工作计划(3)
时间: 12-12
作者:陈彪
栏目:工作计划
(二)明确和优化发展定位,全力建设城乡融合、功能完善的区域核心。以“一核四城”作为苏州城市发展新定位,努力构筑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新平台,打造形成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的增长极,构筑中心突出、序列分明、功能完善的整体城市空间格局,建立高效、完善、功能配套齐全的城乡基础设施系统,全力建设区域核心。加快完善中心城市“井字形”快速路系统。启动建设中环快速路工程,协调推进东环快速路南延、南环快速路西延等放射状快速路网建设,继续实施福临路(高铁快速路二期)工程,加强各组团之间的联系,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改造完善城市快速内环路体系,疏导交通拥堵点,打造便捷化城市快速交通。优化提升城区路网结构,拓宽瓶颈路、打通断头路,改造交通节点,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实施胥江片区规划道路(包括劳动路南侧道路、港务路和枣市街),新建青年路、改造长吴路,配合南环新村改造、虎丘地区综合改造实施小弄路、山前河等配套道路,实施干将路西延工程。实施能源供应保障工程,扩大燃气管网覆盖范围,提高燃气供应能力。开展市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计划实施91公里燃气管道改造。新建天然气调峰储配站,为市区居民用气提供应急保障。开展古城保护工程,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资源,推进“城市有机更新”。配合相关部门启动实施古建老宅动迁、修缮、保护工作,积极制定完善古建老宅、古城墙保护修缮相关配套政策。全方位保障服务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虎丘地区综合改造项目,在努力彰显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品质的同时,切实提升市民居住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以提高人口、产业、空间、资源的集聚度为目标,推进中心城市与县级市的功能互补、联动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农民集中居住区和新型社区建设,合理引导配置村镇公共配套社会事业服务设施,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城乡服务的均等。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启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50%的村庄(9840个)环境整治任务,努力使村庄面貌和城市面貌同步提升,实现“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的整治目标,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倡导和推广低碳理念,全力建设生态优良、环境优美的宜居天堂。进一步确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建设理念,以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为目标,深入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全力建设宜居天堂。努力将建筑节能融入到苏州城市化建设之中。在执行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的基础上,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建筑节能65%及以上设计标准。开展建筑节能方案审查,真正从项目源头推动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绿色建筑的建设。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实施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继续对公共建筑开展全面、科学的能耗调查。大力推进以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光热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一步推广“绿色施工”试点活动,开展我市“绿色施工”评选。制定太阳能产品供应商和地源热泵企业进市备案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不断推广村镇建设节能技术应用。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清洁能源利用的有效途径,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的规划保留村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通过成熟技术的改进、集成和示范,积极推广和应用污水处理、建筑节能、太阳能等村镇适用技术。
(四)深化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建设社会和谐、民心稳定的幸福城市。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提升住建领域社会管理水平,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研究和探索,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力建设幸福城市。创新发展思路,着力实现房屋征收工作的有序推进。继续加大协商力度,研究对策措施,组织集体会办,强化行政裁决,推进剩余拆迁项目进度,保障重点实事工程平稳启动。不断完善房屋征收有关政策与标准,建立行之有效的征收工作程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绩效评估和监督制约机制,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广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网上签约;全面推行房屋征收“八公开一监督”制度,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做到阳光征收、平安征收、和谐征收。平稳规范推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对各地贯彻《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进一步加强工作调研、强化监督管理,有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继续抓好物业管理机制创新,将物业管理有效地融入社区管理中。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建设物业管理诚信系统;强化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解决服务承诺和实际服务相脱离的问题;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力争在房改房维修资金管理的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逐步建立、完善市区统一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体系,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便捷、资金安全;积极引导和推进业主大会维修资金自管方式,选择1到2个小区为试验点,在摸索经验的同时,制定和完善示范文本,理顺各项关系。健全维修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城区继续推行维修资金对账单制度,年内力争实现维修资金网上查询全覆盖;建立小区维修资金每年二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提高维修资金信息公开透明度。探索和使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将违规事实、整改要求及建议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录入信用档案,与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形成闭合。全面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确保监管全覆盖。抓好轨道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通过加大事前预防性监管、加强事中巡查力度和实施差别化管理,切实把好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关,高质量确保轨道交通1号线按时投入运行,2号线实现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