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计划(2)

时间: 12-12 作者:刘波 栏目:工作计划

5、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加强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实施重点监管。

6、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的维稳工作。

二、保卫处工作

(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做好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力量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寒暑假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查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以人防、物防为主,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充分发挥学院监控设施的作用。

3、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对各部门、各院系的临时聘用人员、物管人员及施工人员等进行定期清查,及时登记,加强监督。对校园暂住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登记工作。

4、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添设更换必要的交通指示牌、道路安全缓冲垫、路障等;规范停车管理,杜绝乱停乱放行为。

5、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依靠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巩固整治成效。

6、做好值班工作,认真组织做好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管理,及时掌握各种不良信息和处置突发事件。

7、加强大型活动、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工作。

8、研究、逐步落实西校区及新校区稳定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

1、加强对义务消防员管理和培训,充实调整义务消防员队伍,坚持每半年集训一次,进行实战演练,提高队员的消防技能。 全年举行2—3次应急、消防演练活动。

2、及时更换、维修学院内到期的消防器材,保养与维修消防基本设施。  

(三)法制宣传、安全教育工作

1.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全校性的《国家安全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新生入学后,组织法制教育报告10场。

2、利用5.12,11.9,12.2,12.4等宣传日活动,加强生存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户籍管理工作

加强户籍管理,及时迁出毕业生户口和上报新生户口。

(五)制度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及学校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实、完善修订学校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细化各种制度、安全预案,制定日常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

(六)队伍建设工作

1、加强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保卫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重点是充实专职保卫人员。

2、加强对保安队伍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加强对保安队伍的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安队伍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加强对学生护校队的指导与培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篇三:保卫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省市维稳办、综治委、市区兵役机关等主管部门、学院十二五规划和党委行政指示为依据,在分管院长的领导和法制副院长的指导下,充分依靠全院教职工,围绕学院“二三四五十”工作思路和“三文明”创建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稳定与综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武装、消防、治安等工作要求,坚持“以预防为主”、“稳定压倒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武部、保卫处的监督指导与落实执行的双重作用,构建具有职院特色的安全保卫工作机制与应急事件处理机制。达到校园和谐、师生平安的目标,确保“三个零”(无重大政治事件,无重大治安事件和无学生意外死亡)不突破,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学院建设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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