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长年终总结(6)

时间: 01-20 作者:刘雅琼 栏目:总结
  三是明确责任,强化纪律。建立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制,由大队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大队长对分管的中队负责,各中队负责人对本工作中队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了行评工作纪律,将行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内容,将单位的满意程度和单位在行评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在评议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按纪律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年终考核时,取消评先资格;对问题严重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广开言路,征求意见。
  为切实找准城管监察工作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在不依法行政、办事不公、办事效率低、“四乱”行为,不廉洁行为等问题,我队采取多种形式,走出去,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
  一是广泛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征求有关单位和经营户的意见。从4月5日到20日,大队抽调专门人员,组成2个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市场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中明查暗访,开展调研,先后走访了100多家单位,50余家经营户,听取他们对我队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结合先进性教育,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大队印发《征求意见表》1000份,征求社会各阶层对城管监察工作和我队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收回率达70%,9月份,在完成三大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召开面对面征求管理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以及干部职工讲评会,建立整改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责任目标,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
  三是设立意见信箱和专线电话,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以上渠道,理清并细化我队在依法从政、办事效率、履行职责、服务态度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有:一是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存在不亮证执法等现象;二是个别队员作风浮躁,办事拖拉,有不作为现象;三是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存在“冷、横、硬”和办“人情案”现象;四是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有差距,为民便民意识不强。


篇四:城市管理工作总结

  2004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决策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为主线,以“四个进一步”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一六”工程,进一步理顺城管体制,完善城管体系; 进一步改革城管机构,健全城管机制;进一步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背街小巷;进一步严格城管执法,严肃队伍管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促使市民素质进一步提升,街巷变新,城市变靓。年内,市城管局被评为长沙市唯一的全省文明机关。
  一、积极推行“重心下移”,城管体制进一步理顺
  为努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设施完备,符合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要求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加强城市的经常性管理,提高城管综合执法水平,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抓城管工作的积极性。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确立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理顺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管理体制,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形成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配合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年内,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出台。于2005年1月正式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决策。年初,市里成立了以市委秦卓夫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谢建辉部长、市人大龚罗生副主任、市政府湘平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李克俭等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城管局局长吴念公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国土、规划、五区政府、卫生、环保、工商等数十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城管工作领导机构,各区亦相应成立了班子,为城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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