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年终总结(3)

时间: 01-17 作者:易颖靓 栏目:总结
  
四、抓好奖励扶助和整治两非,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计生办于元月24日组织摸底培训,2月24日进行二次复核,4月29日以后又进行多次核实,先后共进行了五次调查核实,三次村组公示,最后确定了22个村的37名对象享受奖励扶助金。
  
集中整治“两非”是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有效遏制性别比失衡的一项重要举措。4月份以来,我们先后对扶冲村吴爱香等13名对象终止妊娠的情况展开调查,并于7月8日对洪山实业公司职工医院的b超医师王计华进行立案查处,在全镇形成了集中整治“两非”的良好氛围。
  
经过计生工作工作和全体镇村干部的努力,我镇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7月底,共出生婴儿479人,其中计内457人,计划生育率达95.4%,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村为主比率达93.2%,比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广大农户,几个月来,有68对育龄夫妇自觉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2对两女户主动落实了结扎手术。
  
在工作过程中,本人的缺点也暴露无遗,一是太注重做事,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用与时俱进的人口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从而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创新不够。二是太注重完美,对干部关心不够,日常工作期间对工作人员要求太过苛刻,从而导致内部生动活泼的局面不够。三是太注重结果,对过程管理不够,不能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在考核时不能充分考虑被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计生办与少数单位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集思广益,与计生战线的全体同志负重奋进,认真扎实地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实现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篇三:计生工作总结,计生工作总结范文

2010年来,我社区在街道党工委、街道计生办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央《决定》为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任务,依靠社区干部和群众,有条不紊地在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现将201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辖区基本情况

我社区共分为了18个居民小组,也配备了18名节育保健员。现有常住人口3238人,其中育龄妇女746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56人,未婚育龄妇女90人。一年来,我们社区计生办公室在村党委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深化宣传,搞好服务。全年社区共出生34人,一孩24人,其中女孩12人,男孩12人。二孩10人,其中女孩4人,男孩6人。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21人,其中上环15人,绝育6人。药物流产6人,人流9人,引产2人。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几乎覆盖我社区整个区域,所以,我们工作的重点是住进临时过渡房的拆迁户和部分在外租住的村民,我作为计生管理员也不断的督促计划生育节育保健员及时关注这些育龄群众动态,并且也通过电话、上门随访等方式主动联系、关心育龄群众,将“早预防”、“主动服务”贯彻计划外生育工作始终。

二、做好日常计生各项工作

对于未婚的育龄妇女:作为计生管理员,我坚持带领着18位节育保健员,对照着各组的户籍名册,对16—45周岁的育龄妇女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那些已经有对象的青年未婚男女,及时电话提醒其国家的法定婚龄是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并且告知可以于登记前到社区领取两张计生免费券,强调其重要性。听见有同居传言或者遇到未登记却先办好结婚仪式的青年男女,找到其暂住地,晚上带好避孕药具上门拜访,宣传法定婚龄、计生政策以及婚后的注意事项等,并且有规律地上门随访,避免未婚先育,做到了“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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