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年终总结(4)

时间: 01-17 作者:何洁琼 栏目:总结

4、在巴雁镇地区的3个农贸市场发现经营过期、三无产品6种,共计25kg。主要为调料、青豆、散装豆皮以及料酒,旗卫生局、工商局对其摊主采取进行处罚并没收该不合格食品的处理。 

5、在巴雁镇福星农贸市场内,有2处灌肠半成品的加工摊位,业主得到卫生许可后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新的加工场所卫生设施不完善,不符合生产加工肉灌肠半成品的卫生规范的基本卫生要求,旗卫生局已对其予以停业处理。 

6、位于巴雁镇的东安市场,划行规市不合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在该市场大厅的入口处,有一活禽屠宰场所,未得到卫生许可。社内有几十只家禽饲养待售,此摊位与调料、海鲜经营摊比邻,严重阻碍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且严重影响东安市场的购物环境,按《集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旗卫生局、工商局已告知予以取缔。 

7、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滞后。 

8、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群众举报积极性尚未调动,对眼皮子底下生产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群众主动举报的很少,协助执法部门捣毁的更是屈指可数。主要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不能有效地激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三、意见和建议 

1、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对一些脏、乱、差的个别经营户坚决拒之门外,优化我旗百姓的食品消费环境。 

2、加强集贸市场整体规划和环境卫生,设立集贸市场公共厕所,以提升环境卫生保障集贸市场的卫生安全。 

3、加大违反食品卫生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把培养高素质的监督队伍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通过采取继续教育、短期培训等有效手段,有计划地增加业务学习机会,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4、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联合工商、卫生、技术监督、动物检疫等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执法范围,尤其是明晰责任,防止出现各部门推诿现象,致使工作出现纰漏。 

5、开展全民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特别要注重牧区食品卫生普及。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的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摈弃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让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中无立足之地。 

6、向全社会公布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查处举报内容,扩大监督辐射半径。


篇四:杏滨工商所大力开展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2009年4月6日凌晨2时左右,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市场西侧临时搭盖的店面突然起火,造成了5家店内的服装等财物被烧的损失。为了加强辖区集贸市场和综合性市场的安全经营生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全所和市场开办单位负责人会议,并把杏西市场、天宏和众誉达服装商场等作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力量和开办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一、领导重视,层层抓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所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全所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推进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新秩序。为确保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进行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并与有关单位紧密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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