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自查报告(4)
执法检查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市局法规处《关于开展20xx年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责成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由局办公室具体部署、组织全分局的自查工作。
今年,在市局法规处和分局主管局长的领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和依法行政原则,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重点突出法制宣传培训,做到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政策法规参谋、助手的作用,做到了案源管理、案件办理、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强制措施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全落实,分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做好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我局认真对照市局文件中的五项检查内容和标准,对全局201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 案源管理情况
加强案源管理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提高执法质量的基础。我分局高度重视案源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相关制度建立。到目前,我局相继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办理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特别是今年,我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案源集中管理,结合我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建立了《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清分局案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办案科室和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案源信息的范围和分类、案源受理和采集、案源信息档案建立和管理等内容,并将案源线索管理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和依法行政评价考核体系,基本实现了对案源线索接收(收集)、登记、核查、审批、办理、反馈以及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等全过程的制度化管理、全方位监督,保障了案件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药品、医疗器械稽查案件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按市局和分局上述相关制度要求,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依循登记、核实、查处、反馈等案源管理流程原则,对受理的24件案件进行登记,对其中16件予以核实、立案查处,包括日常监管检查发现4件,药品检验确认11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投诉1件,目前已结案11件。
三是,按照《转发<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食药监办2号〕等国家、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来函、来电、来访等多种形式的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受理。登记举报案件8件(统一编码管理),受理举报案件7件,其中匿名举报2件,所有受理的举报案件于受理15日之内予以处理、其中立案1件,并已结案。需听证案件1件,当事人在被告知当天已放弃听证权利。所有案件处理按照要求在60日内完成,因匿名举报案件,查处结果故未予以回复,其余均将处理情况回访给举报人。
(二) 执法程序情况
一是,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局第1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开展的每一件行政执法活动,均严格遵守2人以上亮证执法要求,并在《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等用文字进行表述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告知其申请回避权利等。
二是,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局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审批事项的办理。做到统一办理程序,统一受理、审理、审批文书式样,积极推行“四同步”的工作模式开展审批工作即:申请筹建与提前介入同步;店面装修与人员培训同步;筹建完工与审查验收同步;企业运营与受理发证同步的工作模式,切实为企业的开办做好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共完成行政审批事项89件,累计收到褒奖锦旗50面。从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审批、合议、撤案申请、责令改正通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行政处罚审批、重大案件讨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物品处理、送达、延分期缴纳、行政结案报告等各个环节分局执法人员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认真执行。
(三)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我分局已于20xx年与公安武清分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随后20xx年为适应《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局与区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了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补充完善了联席会议相关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确定联系部门、联系人,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了案源共享、技术互补、人员互动,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互补的工作模式,推动部门联合打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今年我局与区公安召开联席会议4次,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件:天津市昌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配合处理案件1件:天津军英化工厂涉嫌无证生产药品。(四) 行政强制措施执行情况
一是,20xx年度我局共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7次,均为查封扣押。上述7次行政强制措施均按照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药品管理法》65条,《医疗器械管理条例》31条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是,我局今年存在采取的一起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超时限的情况: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的查扣环节存在超时限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分局分别于20xx年5月17日、5月30日分两次对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药予以查扣,并于分别于2012年6月15日、6月28日予以延期,查扣超时限60日。根据市局(津食药监安[2012]258号)《关于对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召回的铬超标胶囊剂药品予以销毁的批示》中的指示,在依法履行案件办理等程序后,对查扣的劣药予以监督销毁。
二、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情况
(一)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为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据可依,我局从建局之初就高度重视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特别是在20xx年组织编写了《武清分局规章制度汇编》,其中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加快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先后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与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普法宣传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办理规定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行政诉讼应诉制度》等10余件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制度,为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开展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年市局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放在了武清分局。分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几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责成专人负责。分局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并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人员。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分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今年,我局制定了20xx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将计划任务也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执法人员。同时,结合本单位职能,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科室岗位职能工作的工作规程和工作时限,各岗位工作规程均已得到有效落实,执法工作均有条不紊中进行。二是,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于人员和科室编制限制,我局没有专门的法制部门。目前,由办公室兼法制部门,在其工作职责中,由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案件审核工作。因此,我局是由办公室来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
(二)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分局定期开展本单位的执法监督工作。
1、我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1—2次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规专题培训,“读书说法”、案例讲座等多种培训方式,通过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可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2、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一是,每月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本月份已办结案卷开展“案卷三评制”工作,即第一评由案件承办科室负责人主评;第二评由办公室案件审核人员主评;第三评由主管局长亲自主评。将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深入,从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处罚、结案等阶段分别进行评查,对每件案件的每次评查中存在的问题绝不枯息,及时反馈承办人员整改,承办人员存在争议的问题写出整改意见,在科务会议上进行讨论。对每一个案件按市局要求制定“案件审核申请表”、“案件审核意见表”,做到每件多评、每月月评、每季季评,使每一个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都能够做到层层把关,使案件的承办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是,每季度定期召开了由法制干部参加的案件总结分析会,对办结案件存在问题、争议焦点及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讨论与分析;通报近期案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截至到9月底,已召开3次案件分析工作会,分别就行政强执法中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新规定和适用、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文书的应用等方面知识进行了讲解,进一步充实了执法办案人员的法律知识,开拓了法律视野。
(三) 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情况
一是,我局建立了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方案,与分局的效能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度,各项考评制度目标明确,内容具体丰富,可操作性强。在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方面,本着“教育在先、惩治在后,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的运用效果,与单位的工作实绩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奖惩分明,严格追究执法责任,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各执法科室和事业单位在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书面总结,报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成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委员会就各执法部门和人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有关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经过考评被确认为成绩显著的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和人员,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被确认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分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四) 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纠正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在案卷评查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8月,我分局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分局行政执法案件制作问题分析培训会。培训会上,我局法制干部对市局法规处反馈我局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随后,办公室对照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了产生原因,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分局案卷评查标准。最后,分局办公室对全体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开展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和使用、查办案件中应该注意的主要事项、严格投诉举报制度和工作流程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培训。通过此次分析、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分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提高了分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食品药品法律意识
(一)“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
20xx年10月,根据市局“六五”规划,我局制定下发了我局“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了我局“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为保证规划的贯彻实施,我局成立了分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普法工作。
(二)今年普法计划及实施情况
今年,我局在3月份就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20xx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全局今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培养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按照制定的全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我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的舆论宣传、导#p#副标题#e#向和监督作用,采取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曝光相结合的措施,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情况,引导全社会都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一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我们通过每月7、8、9、10的例会和不定期地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并结合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建设,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教育。重点开展贯彻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加大对驻店执、从业药师的培训、教育,充分发挥执、从业药师职能作用。使全年行政相对人的培训覆盖面达100%,做到培训不留盲区,从整体上提高相对人的综合素质和药品管理水平。
二是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充分利用3.15等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下乡日常监管机会,在农村、城镇居民小区、学校、涉药单位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有关药品的法律知识和常识,提高鉴别假劣药品能力。积极配合食品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到9月底,共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参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参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的2012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启动“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等4项相关普法主题活动,发放普法资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近300人。
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有效提高执法能力,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好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或讲座活动,或进行执法经验交流,做好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加强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便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使执法人员做到人人会执法、个个会办案。二是,结合分局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在执法人员中开展“读法说法”活动。分局每位执法人员至少要读一本法律知识书籍,并做好读书笔记写出读法心得。分局人事科和法制干部负责组织自查和抽查,切实在执法人员中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今年,我局计划组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30次,截至到9月底已实施21次,具体培训内容为:《保密法》、《档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两办法》《餐饮审查、操作规范》、《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执法制度,全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自觉学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2012年度中学习法律知识50学时的目标要求和执法人员年度自学法律知识80个学时的目标要求,目前均已过半,职工培训率达到100%,进展顺利。
四、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提出的相应对策建议
(一)疑难问题
主要是抽验不合格药品要求发布公告前协查,有些案件中涉及到有查扣的情况,有些协查的复函在查扣到期时仍没有收到,造成了查扣超时的现象。特别是,对于重大案件的办理,由于案件复杂,需要调查取证的工作量比较大,又涉及查封扣押产品。在《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案件很难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终结。
(二)对策建议
在查封扣押物品时限问题上,有查封扣押物品情况的,因案情复杂,难于在《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案件无法办结,又有证据证明查封扣押物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解除查封扣押有可能造成证据灭失或转移的情况,可以先对查封扣押产品予以没收,待案件事实查清后,再做出罚没款等其他行政处罚。
总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提高。今后,我局要以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按照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用科学监管理念指导分局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局的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为促进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地区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