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自查报告(11)
时间: 11-24
作者:赵旸
栏目:报告
责任领导:张玉红 责任科室:食品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汪英、钱骅君
7、开展多种形式的法规政策宣传,提高餐饮行业自律意识。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培训、上街宣传等各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继续免费发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登记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提高餐饮服务业的管理水平。深入开展2街、11社区、30店食品安全示范“三级联创”工作,培育一批诚信生产、经营的典型,以点带面,使辖区食品安全状况逐步改观,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领导:张玉红 责任科室:食化所、食品科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肖定荣、汪英
8、开展硚口美食诚信一条街建设,加强行业内参观、学习与交流,推进整体餐饮环节提档升级。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创建硚口美食诚信一条街活动,严格落实“三登记”制度(即:十桌以上集体用餐备案登记、食品进货台账登记和潲水油流向登记)和“三统一”制度(即统一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公示健康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和统一公示卫生制度)。并多次召开法规培训会,逐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增强食#p#副标题#e#品安全意识。分期分批组织餐饮行业交流学习,为小餐饮的改造和提升提供典范和借鉴。
责任领导:张玉红 责任科室:食化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肖定荣
(四)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9、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思想意识;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零投诉”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速度,所有行政审批在法定时限内提速50%;实行“立即就办”、“预约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开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通道,申请人只要备齐申报材料,在家通过电脑网络即可申报审批事项。
责任领导:程福斌 责任科室:食化所、监管科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30日 责任人:肖定荣、王婷
10、优化服务环境。坚持做好“企业服务年”工作,坚决落实《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十条规定》,努力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实行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零收费。大幅降低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费用,使gsp认证费用由原来的32000元/10店,降为13300元/10店。创新服务方式,开展便民措施,在政务窗口配备“便民电脑”,便于行政相对人直接进行网络资料申办。
责任领导:程福斌 责任科室:食化所、监管科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30日 责任人:肖定荣、王婷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汪英、钱骅君
7、开展多种形式的法规政策宣传,提高餐饮行业自律意识。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培训、上街宣传等各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继续免费发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登记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提高餐饮服务业的管理水平。深入开展2街、11社区、30店食品安全示范“三级联创”工作,培育一批诚信生产、经营的典型,以点带面,使辖区食品安全状况逐步改观,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领导:张玉红 责任科室:食化所、食品科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肖定荣、汪英
8、开展硚口美食诚信一条街建设,加强行业内参观、学习与交流,推进整体餐饮环节提档升级。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创建硚口美食诚信一条街活动,严格落实“三登记”制度(即:十桌以上集体用餐备案登记、食品进货台账登记和潲水油流向登记)和“三统一”制度(即统一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公示健康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和统一公示卫生制度)。并多次召开法规培训会,逐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增强食#p#副标题#e#品安全意识。分期分批组织餐饮行业交流学习,为小餐饮的改造和提升提供典范和借鉴。
责任领导:张玉红 责任科室:食化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肖定荣
(四)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9、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思想意识;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零投诉”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速度,所有行政审批在法定时限内提速50%;实行“立即就办”、“预约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开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通道,申请人只要备齐申报材料,在家通过电脑网络即可申报审批事项。
责任领导:程福斌 责任科室:食化所、监管科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30日 责任人:肖定荣、王婷
10、优化服务环境。坚持做好“企业服务年”工作,坚决落实《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十条规定》,努力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实行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零收费。大幅降低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费用,使gsp认证费用由原来的32000元/10店,降为13300元/10店。创新服务方式,开展便民措施,在政务窗口配备“便民电脑”,便于行政相对人直接进行网络资料申办。
责任领导:程福斌 责任科室:食化所、监管科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30日 责任人:肖定荣、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