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自查报告(2)

时间: 11-17 作者:罗灿 栏目:报告


妇幼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更好的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省卫生厅下发了《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缺陷项目有关通知》,同时根据《山东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进行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院,妇联计生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安排负责人日常工作。
    二.责任:定期听取汇报,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卫生院负责全镇的组织协调管理,及具体实施项目,确保实施的进度和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的管理,发放,随访登记,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监督指导等,组织实施助产技术服务,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镇妇联,计生办负责在全镇组织妇女主任开展有关健康教育,政策宣传和指导并协助进行摸底调查。
    三.措施:镇政府根据项目要求,严格项目考核,提高质量,定期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包括:叶酸发放,登记,随访,信息上报,宣教,待孕妇女有关知识的知晓率及服药依从率。卫生院将叶酸的发放领取做好登记,规范发放的对象,严禁发放过期药品,收取费用及搭车售药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三级保健网不完善。虽然,县级妇幼保健人员到位,工作落实,但村级网底薄弱,很少行使保健员职责;乡级服务能力不高。继续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管理辖区内流孕产妇,筛查高危,为她们提供与本地孕妇相同的保健服务。
    2.群众落后的思想仍然存在。增补叶酸工作难度大,许多待孕妇女及家属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导致工作中仍存有一定困难。积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
    3.今后仍需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团结协作和愉快的工作环境,建立平等互利的医患关系。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标,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业务技术指导,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准,稳定和发展医疗保健业务;强化制度落实,确保医疗安全,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


妇幼卫生自查报告范文四: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省、市转发《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市卫字〔2011〕4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于2012年4月底,对我县提供妇幼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自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卫生局立即组织人员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成立了考核评审小组,根据《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自评。
    二、突出重点,严格自评
    着重从以下四点内容进行了自查考核:
    (一)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
    (三)妇幼保健管理: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 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三、自评结果
    (一)政府保障方面:
    1、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局设有专门部门负责、专人分管妇幼保健工作。
    2、制定妇幼卫生项目补助政策和实施方案,落实补助政策。沁水县妇幼保健所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9名全额编制及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均为财政发放工资。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是一个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机构,现有业务用房2367平方米,其中保健科室#p#副标题#e#业务用房1977平方米,医疗设备配备基本达到了县级妇幼保健院配备标准,助产技术提供和产科建设完全符合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全院现有正式职工2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名(主治医师8名、医师3名、主管护师2名、护师及护士4名,技师4名),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72.41%。
    19所乡镇卫生院均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预防保健用房配备合理,有助产服务资质的单位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
    251个村卫生室人员、经费已得到全面落实,明确村医承担村级妇幼保健工作。
    (三)妇幼保健管理
    1、对从事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依法管理,全县能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助产机构有10家,在县卫生局和县妇幼保健所监督下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10家,所有从事助产人员均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2、县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对所有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书面通知整改,并留存质量控制档案。对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相关制度及技术规范、畅通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抢救与转诊等问题进行指导。
    3、县妇幼保健院每年至少举行二期全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乡级妇幼保健人员按月召开例会,培训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有签到,考试,档案齐全。
    4、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全县统一健全的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妇女病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原始登记。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审核、分析、反馈及质量控制工作机制,运行顺畅。每年实施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
    5、各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爱婴医院实施《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将《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本院母乳喂养规定》张贴在每一个病房的显著位置,达到了爱婴医院要求。
    6、县卫生局成立了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小组,每季度对当年发生的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各医疗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及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降低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
    7、制定全县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包括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本年度针对“母乳喂养”和“叶酸发放”进行了两次街头专题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每月开展 “孕妇学校”培训,对怀孕妇女进行健康教育。
    (四)妇幼保健服务提供
    狠抓两个系统管理工作,提高早孕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制定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规范和高危筛查技术规范。
    2009 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54.64%,儿童系统管理率为46.25%,住院分娩率99.13%,剖宫产率为33.25%。
    2010 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58.39%,儿童系统管理率为64.12%,住院分娩率99.64%,高危产妇管理率100%,高危住院分娩率100%,剖宫产率29.13%。
    2011 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59.96%,儿童系统管理率为64.20%,住院分娩率99.7%,剖宫产率为31.6%。
    (五)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2009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7.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
    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4.3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34‰。
    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9.6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19‰。
    四、存在问题
    (一)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方面:村级卫生室刚刚进行整改,由于基层人才匮乏,不能配备专职的妇幼保健技术人员。
    (二)妇幼保健服务方面:虽然已经免费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基本保健服务,但服务质量有待加强。
    五、整改措施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尤其是对新配备的保健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进行短期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二)严格按照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项目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内容,加强与计生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
    (三)建立健全乡村二级目标管理制度,加强保健人员、村医管理,定期督查和考核,提高基层保健员的服务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强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整体素质,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县的妇幼保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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