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年检自查报告(2)

时间: 11-10 作者:王徐度 栏目:报告


档案年检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县档案局长档〔20xx〕16文件的要求,为了深入贯彻省档案局《关于在全省实行档案执法年检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12年 月至 月,对全县80家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年检,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年检应检查80个单位,除升级的县委办、政府办、县地税局、国土局、安监局、榔坪镇政府;复查的水电局、审计局外,实际检查72家,其中达到优秀等次的45个;合格等次的35个。
    二、主要成绩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20xx年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全县各有关单位能自觉依法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持将档案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积极为档案工作排忧解难,解决了诸多人财物方面的实际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档案工作的不断发展。2012年各机关档案室在保省二级、争省一级、创省特级上争先恐后,绝大多数单位加大了对档案事业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县地方税务局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特级;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安全局、榔坪镇政府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一级;贺家坪镇贺家坪村、青岗坪村、七里坪村村级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二级,成为档案工作的新亮点。
    (二)全员档案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全县各单位能坚持依法管档,把档案法规的学习纳入了普法学习的内容,并开展了一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员档案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全县2012年度未发现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按照长档[16]文件,对所属系统下发了文件,制定了检查标准,开展了对系统的档案检查,收到较好效果。不少单位还修订完善了各项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县委办、政府办、县国土局等一大批单位还将修订的各项档案工作制度、网络图重新制作上墙,既醒目直观,又便于学习和执行。
    (三)档案基础业务和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xx年度大多数单位能按要求完成上年度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度比上年有所提高,县直、乡镇大部分单位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连续性较强,档案保管条件大多不断改善。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榔坪镇政府加大了对档案事业的投入,购买了硬件设施,县检察院、县地税局还建立了高标准的荣誉室。县卫生局等单位加强了声像、电子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四)档案利用创效水平不断提高。各单位在不断丰富室藏,改进规范档案检索工具的基础上,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档案利用服务,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档案的利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其利用创效水平不断提高。
    (五)进一步加强了农村“三惠”档案建设。按照年初下发的的关于建立农村三惠档案指导意见,全县11个乡镇11个村检查中,绝大部分建立了三惠档案,即:(惠农政策、惠农台账、惠农信息);高家堰全面展开,9个村进行了农村家庭信息登记,已完成工作量的90%;榔坪镇、资丘镇按照三惠要求,做到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比较规范。
    三、存在问题
    20xx年全县档案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还显不够,解决实际问题不力,使档案工作未得到有效发展。有的档案法规学习宣传落实不到位,全员档案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少数单位档案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特别是新手档案业务水平有待尽快提高。三是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大多只整理归档了文书档案,其它门类档案不全,又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少档案基础业务未建立,有少数单位无档案专用库房,保管条件较差。四是普遍存在声像材料、电子文件收集归档不齐全,档案统计数据缺乏准确性和连续性,以及在档案数据库建设、档案开发利用、编研工作水平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
    望各单位通过这次检查,针对存在的差距,不断改进和完善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管档,加大投入,改善环境,争先创优。特别是档案工作达省二级的单位,要创造条件力争达省一级,再创特级。根据《档案法》、《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凡当年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省一级(含省一级复查)以上的单位,可享受当年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望有关单位将此项工作纳入2011年档案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促进档案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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