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理员年终总结(2)
时间: 01-11
作者:蒋超余
栏目:总结
三、发扬互帮互助,完成日常工作
在机关日常生活方面,能充分的认清自己的身份,本着少说多做的原则,认真完成了机关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特别是镇政府几次大型会议和接待中,能积极主动的帮厨、帮灶,受到了邵师、魏镇长、以及来客们的表扬!10月9日,首领到为镇长打扫办公室卫生的任务,每天能按时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新年的钟声已经敲响,前进的步伐已经迈开,使命任重道远,基层的工作是琐碎的、枯燥的,但是,只要扎根基层、心系基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是基层的调解能手,佼佼者,让我们的青春在基层播种、开花、结果吧!
篇二:司法助理员工作总结
2010 年,在领导的关怀下,组织的帮助下,同事们的团 结下,我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积极适应角色转变,思 想素质、工作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现就本年度工作总结 如下: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 平。 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政治理 论学习,通过学习和参加党内的一系列活动,使我进一步加 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二是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我学的并非法律 专业,基层司法工作对于我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司法局领导 和同事们都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我虚心向他们学习工 作中的经验和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努力使自己尽快转变“门外汉”的角色,以胜任自己的工作。 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自己的业务知识得到不断充实, 工作能力也有了长足进步。 二、踏踏实实工作,努力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 务。 在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以务实的作风做好自己的 本职工作,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决不落空。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司法所日常 业务和法律条文及常用公文写作等方面的学习。在所长的指 导下参与到矛盾纠纷的调解中,去年通过全所人员的努力, ××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 90%以上,在维护基层社会 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通过对刑事解 教人员和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使其顺利完成监狱到社会生 活的过渡,有效预防重新犯罪。通过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解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自觉 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积极协助和参与镇政府群工办信 访案件的处理和综治办的综合治理工作。
篇三:司法助理员工作总结
叫黄本有,1948年--月出生,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从事司法行政兼人民调解工作,现任商洛市镇安县青铜关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九年来,我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398起,其中疑难纠纷4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群体性事件3起,调解成功率达98,较好地履行了一 个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九年中,党和政府也给了我许多荣誉,连续五年被评为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多次受到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和县司法局的表彰奖励。今天我能在这里向大家汇报工作,心里很不平静,我只是尽了司法助理员应尽的职责,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回顾几年来,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我的体会是:
树信心,立规矩,规范执法行为1997年,当组织让我到青铜关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亲朋好友都反对。一方面认为青铜关镇位于镇旬两县结合部,撤区并镇由原来的4个乡合并而成近2万人口的大镇,时逢西康铁路建设,社会治安相当复杂,另一方面认为都快五十的人了,干司法调解整天与哭天抹泪、扯皮打架的事情打交道,没权、没利、没地位,有啥好干?因为这之前,我在公安上工作了好多年。但我不这样想,让我做司法调解工作,说明组织上相信我的能力,镇大民情复杂,说明那里更需要我,我二话没说就走马上任了。上任后,首先利用一个多月时间,跑遍了全镇的15个村79个村民小组,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写了长达20多页的社情调查报告,专题向镇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在当时镇机关住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给我安排了一套间房子,有一间专门的办公室。在随后的工作中,我结合实际,专门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和廉洁制度;及时修定完善了《人民调解员守则》、《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等20多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创新绘制了《青铜关镇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动态示意图》,用不同颜色标注了矛盾纠纷重点区域,排查调处按轻重缓急有序进行。这些制度和示意图,因经费原因,都是我亲手书写,绘制上墙,虽然不太好看,但却十分实用。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前提下,针对全镇村民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按照“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要求,自己结合具体案例,汇编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讲稿20余份,采取以会代训方式,九年来共召开群众会近百场次,有近万人受到了普法教育。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也使镇司法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