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个人年终总结(6)

时间: 01-10 作者:刘烁 栏目:总结

  二是出于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防止不必要的影响,对于有些非公务的宴请场合,我均采取尽量回避、婉言谢绝的办法,推掉一些活动,也伤了个别同志的感情,主观上达到了个人的愿望,但客观上可能带来了某些不理解。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会给予理解的。

  三是我的父亲、兄弟等直系亲属都住在农村,在家乡务农。得知我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有的亲属来到县里找我安排工作,都被我好言相劝,一一拒绝,有的亲属不理解,认为我当上官忘了本,甚至怨恨我。尽管亲属说我不近人情,但是岗位和职责要求我,必须这样做。几年来,我没有安排一个亲属,目前,我的直系亲属仍在农村务农,妻子于2002年按乡镇机构改革政策规定,响应号召,提前离岗退休。

  四是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时,均轻车从简,吃食堂工作餐,从未参加过高档消费,因工作需要或参加有关庆典活动时,一律谢绝所有馈赠。

  五是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不经商、不搞特殊化、不准借权谋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对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防微杜渐。

  三、找差距、抓整改,促进政法队伍的务实、高效、廉洁

  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来看,特别是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和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后,我深深地感到,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对照十种表现、按照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整体来看,对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创造法制优良环境还不够宽松,个别政法干部还存在着以权谋私现象。从自身来看,虽有自律的意识,但有时在处理具体事情上还掌握的不严格,个别时候还有接受过同学、朋友送来的农副产品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第一责任人的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塑造求真务实、高效廉洁,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形象,使政法队伍以良好的姿态、崭新的形象告别呼兰县,进入呼兰区,融入大都市。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不断改造自已的世界观、人生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为政法系统和全体政法干警做好表率。
  
  (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求真务实、廉洁从政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把坚持求真务实真正落在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上,把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等十种表现作为每个干部进步与发展的警示格言,使全体政法干部时刻遵守四大纪律,严格遵守八项要求,不越雷池半步。对政法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后果的,按照“热炉法则”,坚决追究责任,一查到底,决不宽容。

  (三)坚持从严治警,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廉政建设水平。认真履行“廉洁奉公、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准则,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杜绝贪赃枉法、执法不公、执法犯法、贪污腐化、奢侈浪费等问题。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政法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中央、盛市、县有关通知的具体要求,把政法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新阶段。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做一名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党和人民信的过的领导干部。


篇四:2010年上半年政法委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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