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敬老月活动计划(2)
2013年敬老月活动计划范文三: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增强全社区敬老意识,推动我居老龄工作深入展开,根据《寨上街“展夕阳风采,创和谐社区”主题系列活动》内容,结合我居实际制定如下活动计划:
一、 活动时间:从10月1日至10月31日结束。
二、 活动内容:
1.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我居将举办“平阳里社区中秋敬老联谊会”。
“每逢佳节倍思亲”尤其是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更感孤寂,此次活动旨在使他们在社区的关怀下,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
2.为孤寡老人送温暖活动。
居委会为社区孤寡老人购置手机一部,并在手机上设置与居委会主任的一键通功能,方便老人有需要时,只要一按手机就能联络到居委会及时得到帮助。
3.配合街里举办书画展,招募书画作品。
征集围绕歌颂祖国、歌颂党、讴歌社区和谐方面题材的作品,欢迎各位居民积极参与,将自己的参赛作品交到居委会。
4.入户慰问辖区80岁以上老年人。
社区将组织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入户慰问80岁以上老年人,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
2013年敬老月活动计划范文四:
一、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敬老月”活动的主题是:“关爱老人构建和谐”。
(二)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走访慰问退休老干部。“敬老月”期间,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退休老干部生活,倾听他们心声,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退休老人的关怀和温暖。(责任部门:政治处)
(二)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志愿者走进敬老院,开展法律维权志愿服务活动。发放法律#p#副标题#e#维权宣传资料,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老年人用合法途径和有效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发放法律援助卡,开展长期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宣教科、法律援助中心)
(三)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结合老年人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宣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有条件的在社区开赡养典型案例公开庭,对社区居民进行法制道德教育。组织公证处人员为社区老人开展房产、遗嘱等方面公证知识宣传,提供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法律服务科、公证处)
(四)组织公益劳动,为老年人清扫庭院。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到敬老院开展义务劳动,力所能及的为辖区老人办实事、做好事。(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职能科室将“敬老月”活动融入日常工作,做到“敬老月”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成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活动实效。
(二)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在活动实施过程中,注意科室之间相互配合,县局和司法所之间信息互通,突出主题,创新形式。贴近实际、贴近老年人,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切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掌握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各职能科室将“敬老月”活动的安排、进展、效果和活动总结及时上报局办公室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