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演讲稿(9)

时间: 12-08 作者:刘金秀 栏目:演讲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五:

作为一名在区法院工作了17年的法官,我不得不静下心来思考。其实,十七年来,陪伴我的不只是工作,还有麒麟区法院。那么,作为法院的一员,在创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应当怎么做呢?

在一个国家中个人是主体,同样,在一个法院中,作为法官的个人是这个法院的主体。法院文明建设,其实也就是要求每一名法官都应养成文明习惯,做文明法官,让自己的一言一行,每个细节都代表着法院的形象。要促进法院文明建设,那么必须得从我们法官个人做起,从看似不值一提的小事做起,提高我们法官自己的文化素养,努力完善自己,让我们时刻与文明同行。只有这样,法院的文明建设才能得以实现。

然而遗憾的是,在我们的身边,在一部分法官身上还有着一些不文明行为。

先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桩桩“小事”吧:接待当事人时,您着装整齐吗?态度和蔼吗?开车上班的法官您是否将车停到了指定的位置?接电话解答问题时能否耐心为之?外出时您随手关灯了吗?洗手后您及时关上水龙头了吗?开会时您能准时到场吗?会上您打瞌睡了吗?开庭时,您是否接听手机了?就餐时,您排队了吗?您是否因为忍不住烟瘾,在公共区域吸烟了呢?

类似这样的小事离我们不远,它就发生在我们这些法官的身边,也许您就是这些行为的主体,也许还对上述现象进行过指责。一两件这样的小事绝对算不上什么,当这样的情况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我们便可称其为一种现象了,确切地讲是一种“不文明”现象。

形成这些不文明现象的原因看来多种多样,但解决起来只有一条路,即每一名法官自我的约束和自身的努力。有人认为,对于人的管理应注重他律,但我认为法官应更多地选择自律,一个以调整他人间行为关系为职业的人,能够有效地约束自己是开展工作的前提。- 

为什么说起这些不文明的现象,每位同志都会大加指责,而轮到自己的时侯,却以“下不为例”为借口,选择不文明呢?自己先方便,管他(他们)呢。孰不知,如果每个人都这么想、这么做,那不乱套了吗?到那时每个人也就不方便了。

现实情况则是我们有很多人能够做到按规则行事,就说明了这些规则不难做到,说到底是我们有些人不愿去做。不文明行为的存在就是对那些老老实实做事的人的不尊重和亵渎。因此消除不文明现象不应停留在每个人的口头上,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我们深知,法院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消除这些日积月累形成的不文明现象也应分步骤、分层次进行。#p#分页标题#e#目前我院已经有了良好的外部硬件环境,司法体制也正在改革和完善之中,这时最需要的就是法官们的自我完善。

我们也知道,一个法院的法官具有了良好的文明习惯,才能够构建出文明的法院环境。麒麟区法院现在正处于法院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法官合唱团、麒麟区法院年报的创刊、各种各样的文化娱乐活动等等,不管你觉得是集体活动也罢、是完成任务也罢,如果你愿意细心地去体会、去感受,你会发现,逐渐成长的是一种精神和力量,一种让我们值得为之欢笑、为之流泪、为之振奋、为之努力的希望。不要忘了你是麒麟区法院的一员,她的进步,有你的汗水;你的落后,也是她的牵绊。请记住工作不仅是谋生的手段,她也是你人格和品质的体现。

记得一位名人曾说:德行的实现是由行为构成的,而不是由文字。无数事例表明,走向事业辉煌、开创成功人生的关键是高尚的情操。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为官,不能仅做一个单纯掌握法律知识技能的法律工匠,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文明就是我们素质的前沿,拥有文明,那我们就拥有了世界上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只有我们每一名法官完善了自身修养,才可能促进法院文明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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