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由的演讲稿(5)

时间: 12-06 作者:梁家伟 栏目:演讲稿

任何一个公民既是独立个体,又是社会分子.在特殊时间、范围内的意识举动,不仅关涉到个人;进一步影响到家庭区域和社会群体;甚至代表整个国家民族的行为.北京奥运举世瞩目,具有强烈的国际影响和深远意义.为了维护国家荣誉、民族尊严,让世界人民留下深刻全新的中国印象,凡是血脉相承的炎黄子孙,任何群体和个人都有责任“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养成,注重仪表,规范言行,全力维护北京奥运形象,发挥丝毫点滴作用”. 

做为一个囚禁八年,刚刚获得自由的刑释人员,有勇气不避世俗参与奥运活动,用自己的沉痛教训去唤醒公众的法律意识.动力来源于不仅是个人的行为,更代表着整个特殊群体心灵深处的真实意愿.“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以身试法,淡薄法制观念,肆意践踏法律尊严的恶果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年华葬送、前程破灭、自取其辱、深受其害,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无独有偶,人生悲剧掺杂着苦涩的泪水,在艰辛的塑魂之旅中,隆重上演着不同的版本.第一幕,在三十年多前有一个襁褓中的婴儿,由于父母离异,遭到狠心的遗弃,被一个家徒四壁的善良孤苦老人收养.父子相依为命,生活拮据.导致这个孩子过早步入社会,学会了不劳而获不义之财.邪恶的思想在私欲的诱惑下日益膨胀.曾先后两次入狱,间隔时间仅为八小时.后来他患上骨结核,病情恶化,处于生死边缘.经人民政府配合医院极力救助,从死神手中夺回生命.现在已良知发现,翻然悔悟;第二幕,有一个已为人父的服刑人员入狱后,撇下一个八岁的孩子无人照管,面临失学,沦落街头的境况.经校方与政府的共同努力,解决了上学问题,并被送进儿童福利院;第三幕,一个年过花甲的老母亲,为了照料入狱的儿子,节衣缩食,经常蹒跚往返于探监路上,风雨无阻.并且总是为儿子纳千层底,直到临终时手里还攥着一双已经纳好未来得及送去的新棉鞋.闻讯后很多服刑人员的眼眶湿润了.在这个特殊的氛围中,不仅仅全是罪恶,更有人性情结,展示着鲜活真实生活的另一层面.难道在提高法律认识的同时,不值得我们认真去思索,人一旦走向犯罪,出路将在何方呢? 特殊群体的出现是人类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是社会现阶段难以消除的组成部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道理不言自明.这部分人有着与病人同样的感受,饱受精神上的折磨,身心上的伤害痛苦.需要彻底的根治,逐渐的恢复,完全的健康.事实证明,重新犯罪仍存在一定比例,对社会的破坏、危害性,更高于初次犯罪.这是一种不正常的恶性循环现象,为此对服刑人员的挽救转化、教育改造力度;以及对刑释人员的妥善安置、扶持援助工作必将是专家们今后研究的重要课题. 

目前,政府部门针对特殊群体在教育设施、生活条件、改造效果、人权方面,已经付出极大的努力,仍需要全方位、多层次,细致入微的大量开展工作.但是力量终究有限,一个国家犯罪率的高低透视出当前的状况形势;直接关涉到社会治安环境;间接影响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帮教、救助”特殊群体不能仅认为是政府行为;更是全民关注、共同努力的公众行为. 只有大家正确对待犯罪问题,更新思想观念,改变歧视看法,齐心关注服刑人员,真诚接纳刑释人员;才能确保特殊群体真正融入、回归社会,进行正常生产生活;从而减轻政府压力,缓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氛围;有效的预防、减少、降低犯罪率;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更符合了奥运精神的主旋律;最终得以实现人们安居乐业、平安幸福、共创健康向上、自由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

谢谢大家!


篇五:

大家好!我是五年(6)班李嘉钜同学,很高兴能与你们谈论让中国孩子自由的事,也很高兴我能发表我对中国孩子自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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