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由的演讲稿
时间: 12-06
作者:梁家伟
栏目:演讲稿
篇一:关于自由的演讲稿范文
胡适:不自由,勿宁死
一个新社会、新国家,总是一些爱自由爱真理的人造成的,决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
——胡适
我一直不太明白,中国人为什么那么爱做选择题,连人都是要非此即彼,鲁迅还是胡适,一看这样的文字,我就异常郁闷,就如非让我选择是吃萝卜还是白菜一样。
在鲁迅所有文字中我最推崇的是《死后》,鲁迅生前即想到了死后所要面对的各种尴尬与耻辱,那些任意歪曲和篡改着他文字的人,是他死后所不能控制的,生前尚且有申辩的可能,死后是断无申辩的机会了。
作为一定要钉在历史上示众的人,我常常以为他们是很悲剧的,如胡适,如鲁迅,尽管内心是多么的不情愿,他们丝毫不能阻挠死后被人利用,而且被利用得如此彻底,如此纯粹。有时他们的一句话,就可以被无限上纲上线,就可以作为养活别人的工具,杀死对手的利器。
因鲁迅和胡适而成就了文化政治上敌我相向的两大阵营,选择一个,就意味着放弃另一个,这样的一种文化选择,是人的悲哀还是他们二人的悲哀?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很纳闷,为什么我们一直嘴里喊着的头上举着的至理名言,却在实践的时候抛到了九霄云外。
胡适在《梦与诗》中有一句: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要别人做一样的诗歌,甚至做一样的梦呢?做不成鲁迅,也做不成胡适,是不是我们就不再是我们自己?当我们以为离他们很近的时候,实则是我们远离他们的时候,因为我们失去了他们两个人最基本的精神╠╠独立与自由的精神。
失去独立自由的灵魂,不过是依附于他人的奴隶,无论所依附的人多么的伟大,多么的崇高,都改变不了奴才的本性。所以研究红楼梦的红学家终其一生写不出第二部红楼,不过是在一些残迹中搜索到可以赖以生存的残羹冷饭。于是文抄公遍地走,考证癖成通病。假如胡适先生跌碎了一副眼镜,我一点都不惊讶会有人去考证他眼镜的来历,跌碎的原因,当时他在想什么,做什么,为什么那眼镜就从鼻梁上掉到了地下,那地方是在他家里,还是在外面,在哪个角落都必须有特定的意义。放在显微镜下的人,是无隐私可言的,所以胡适的婚姻成了饭后茶余的点心,想怎么掰就怎么掰,想怎么揉就怎么揉,也不管胡适自己是不是幸福的,胡适夫人是不是满意的,就在那里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下结论,殊不知,幸福的结论是胡适与他夫人一起写的,是与旁人毫无关系的。
胡适一生坚持自由,这自由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也是对别人。1925年,在《晨报》被烧事件之后,胡适在给陈独秀的信中写到:“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因此在晚年的时候,他能说实则他与鲁迅是一个阵营里的,而这个阵营就是自由之营。鲁迅与胡适无论曾经多针锋相对,有过多少公案,多少过节,都在自由的旗帜下站在了中国文化的顶峰,而通往自由的路上,跌倒的是大批的行尸走肉,多的是人云亦云的奴才与走狗。
在个人自由与国家命运发生矛盾的时候,胡适勇敢的放弃了个人自由而选择了与国家共进退,这绝对不是有些人单纯意义上所说的向政治靠拢,向政权妥协,胡适从一个政府的批判者而转成政府的建言者,这种角色的错位实则是对自由更大意义上的一种诠释。国之存亡,匹夫有责,胡适报效之国,绝非所谓的某个政府掌控之国,而是中华民众之国,当这个国家遭受到外来侵略的时候,个人的政治观点与哲学理念是要和国家当时的环境相靠近或者暂时妥协的,因此,不难理解一个一向坚持自由之灵魂的胡适何以能在1938年接受蒋介石政府的驻美大使之职,当时他的日记是这样记载的:“二十一年的独立自由的生活,今日起,为国家牺牲了。”这样的悲壮,该是怎样的一颗爱国之心,无论是否对他的政治主张或者哲学思想赞同,我都为这样的一颗心而感动。在美任职期间,给他的夫人江秀冬女士的信中这样说:“我是为国家的事出来的,吃点苦不要紧。我屡次对你说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国家是青山,青山倒了,我们的子子孙孙都得做奴隶。”,我想这话已经充分诠释了胡适关于国家与自由的关系。在对这段经历的回顾中,有一段话我以为今时今日之官员们该是羞愧汗颜的:“本人在美任大使数年,赴美各地演讲400多次,从未带过随员,自己提皮包。如此而作,实系为战时国家节省外汇。”,在两个月没有领到薪俸的时候说:“我过的日子总算顶舒服的了。比起打仗的兵士,比起逃难的人民,比起天天受飞机炸弹的惊恐的人民,我这里总可算是天堂了。”为学与为官,不管身份的差异存在多大的不同,在人格上胡适却让他们统一了起来。梁实秋在纪念他的文章中写道:“大使有一笔特支费,是不需报销的。胡先生从未动用过一文,原封交还国库。他说,旅行演讲有出差交通费可领,站在台上说话不需要钱,特支何为?”这样坦荡的人格,做官与做学问,又有什么可以指摘的?如若为学只是误人子弟,为官只是为祸一方,那么官也好,学也罢,终究是要被唾弃的。在自由面前,胡适是真正做到了平等,他不因与自己的政治主张不同,就失去做人的基本原则,他摈弃这些存在的不同,而对于所谓的异己大加提拔和帮助。这样的自由才是自由之精髓,才是自由之灵魂。只虚有其表的自由,实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专制,是对自由的践踏。在党派之中打转的人,是不会从桎梏中挣脱出来,获取真正的自由的。只有超越了党派的隔阂,在坚持自己信仰和主张的同时,尊重别人的信仰和主张,并努力捍卫别人的自由,这样的人才是把自由实践的人,才是在自由的隧道中自由穿梭的
胡适:不自由,勿宁死
一个新社会、新国家,总是一些爱自由爱真理的人造成的,决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
——胡适
我一直不太明白,中国人为什么那么爱做选择题,连人都是要非此即彼,鲁迅还是胡适,一看这样的文字,我就异常郁闷,就如非让我选择是吃萝卜还是白菜一样。
在鲁迅所有文字中我最推崇的是《死后》,鲁迅生前即想到了死后所要面对的各种尴尬与耻辱,那些任意歪曲和篡改着他文字的人,是他死后所不能控制的,生前尚且有申辩的可能,死后是断无申辩的机会了。
作为一定要钉在历史上示众的人,我常常以为他们是很悲剧的,如胡适,如鲁迅,尽管内心是多么的不情愿,他们丝毫不能阻挠死后被人利用,而且被利用得如此彻底,如此纯粹。有时他们的一句话,就可以被无限上纲上线,就可以作为养活别人的工具,杀死对手的利器。
因鲁迅和胡适而成就了文化政治上敌我相向的两大阵营,选择一个,就意味着放弃另一个,这样的一种文化选择,是人的悲哀还是他们二人的悲哀?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很纳闷,为什么我们一直嘴里喊着的头上举着的至理名言,却在实践的时候抛到了九霄云外。
胡适在《梦与诗》中有一句: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要别人做一样的诗歌,甚至做一样的梦呢?做不成鲁迅,也做不成胡适,是不是我们就不再是我们自己?当我们以为离他们很近的时候,实则是我们远离他们的时候,因为我们失去了他们两个人最基本的精神╠╠独立与自由的精神。
失去独立自由的灵魂,不过是依附于他人的奴隶,无论所依附的人多么的伟大,多么的崇高,都改变不了奴才的本性。所以研究红楼梦的红学家终其一生写不出第二部红楼,不过是在一些残迹中搜索到可以赖以生存的残羹冷饭。于是文抄公遍地走,考证癖成通病。假如胡适先生跌碎了一副眼镜,我一点都不惊讶会有人去考证他眼镜的来历,跌碎的原因,当时他在想什么,做什么,为什么那眼镜就从鼻梁上掉到了地下,那地方是在他家里,还是在外面,在哪个角落都必须有特定的意义。放在显微镜下的人,是无隐私可言的,所以胡适的婚姻成了饭后茶余的点心,想怎么掰就怎么掰,想怎么揉就怎么揉,也不管胡适自己是不是幸福的,胡适夫人是不是满意的,就在那里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下结论,殊不知,幸福的结论是胡适与他夫人一起写的,是与旁人毫无关系的。
胡适一生坚持自由,这自由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也是对别人。1925年,在《晨报》被烧事件之后,胡适在给陈独秀的信中写到:“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因此在晚年的时候,他能说实则他与鲁迅是一个阵营里的,而这个阵营就是自由之营。鲁迅与胡适无论曾经多针锋相对,有过多少公案,多少过节,都在自由的旗帜下站在了中国文化的顶峰,而通往自由的路上,跌倒的是大批的行尸走肉,多的是人云亦云的奴才与走狗。
在个人自由与国家命运发生矛盾的时候,胡适勇敢的放弃了个人自由而选择了与国家共进退,这绝对不是有些人单纯意义上所说的向政治靠拢,向政权妥协,胡适从一个政府的批判者而转成政府的建言者,这种角色的错位实则是对自由更大意义上的一种诠释。国之存亡,匹夫有责,胡适报效之国,绝非所谓的某个政府掌控之国,而是中华民众之国,当这个国家遭受到外来侵略的时候,个人的政治观点与哲学理念是要和国家当时的环境相靠近或者暂时妥协的,因此,不难理解一个一向坚持自由之灵魂的胡适何以能在1938年接受蒋介石政府的驻美大使之职,当时他的日记是这样记载的:“二十一年的独立自由的生活,今日起,为国家牺牲了。”这样的悲壮,该是怎样的一颗爱国之心,无论是否对他的政治主张或者哲学思想赞同,我都为这样的一颗心而感动。在美任职期间,给他的夫人江秀冬女士的信中这样说:“我是为国家的事出来的,吃点苦不要紧。我屡次对你说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国家是青山,青山倒了,我们的子子孙孙都得做奴隶。”,我想这话已经充分诠释了胡适关于国家与自由的关系。在对这段经历的回顾中,有一段话我以为今时今日之官员们该是羞愧汗颜的:“本人在美任大使数年,赴美各地演讲400多次,从未带过随员,自己提皮包。如此而作,实系为战时国家节省外汇。”,在两个月没有领到薪俸的时候说:“我过的日子总算顶舒服的了。比起打仗的兵士,比起逃难的人民,比起天天受飞机炸弹的惊恐的人民,我这里总可算是天堂了。”为学与为官,不管身份的差异存在多大的不同,在人格上胡适却让他们统一了起来。梁实秋在纪念他的文章中写道:“大使有一笔特支费,是不需报销的。胡先生从未动用过一文,原封交还国库。他说,旅行演讲有出差交通费可领,站在台上说话不需要钱,特支何为?”这样坦荡的人格,做官与做学问,又有什么可以指摘的?如若为学只是误人子弟,为官只是为祸一方,那么官也好,学也罢,终究是要被唾弃的。在自由面前,胡适是真正做到了平等,他不因与自己的政治主张不同,就失去做人的基本原则,他摈弃这些存在的不同,而对于所谓的异己大加提拔和帮助。这样的自由才是自由之精髓,才是自由之灵魂。只虚有其表的自由,实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专制,是对自由的践踏。在党派之中打转的人,是不会从桎梏中挣脱出来,获取真正的自由的。只有超越了党派的隔阂,在坚持自己信仰和主张的同时,尊重别人的信仰和主张,并努力捍卫别人的自由,这样的人才是把自由实践的人,才是在自由的隧道中自由穿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