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礼仪演讲稿(5)
时间: 12-29
作者:梁泽荣
栏目:演讲稿
日本人姓名
日本人姓名顺序与我国相同,即姓前名后,但姓名字数常常比我汉族姓名字数多。最常见的由四字组成,如:小坂正雄,吉田正一,福田英夫等。前二字为姓,后二字为名。但又由于姓与名的字数并不固定,二者往往不易区分,因而事先一定要向来访者了解清楚,在正式场合中应把姓与名分开书写,如“二阶堂 进”,“藤田 茂”等。
一般口头都称呼姓,正式场合称全名。日本人姓名常用汉字书写,但读音则完全不同。如:“山本”应读作yamamoto,“三岛”应读作mishima,“日下”应读作kusaka。
缅甸人姓名
缅甸人仅有名而无姓。我们常见缅甸人名前的“吴”不是姓而是一种尊称,意为“先生”。常用的尊称还有:“杜”是对女子的尊称,意为“女士”,“貌”意为“弟弟”,“玛”意为“姐妹”,“哥”意为“兄长”,“波”意为“军官”,“塞耶”意为“老师”,“道达”是英语dr.的译音即“博士”,“德钦”意为“主人”,“耶博”意为“同志”等。例如一男子名“刚”,长辈称他为“貌刚”,同辈称他为“哥刚”。如该男子有一定社会地位则被称为“吴刚”,如系军官则被称为“波刚”。如一女子名“刚”,系有社会地位的女士则称为“杜刚”,是女青年则称为“玛刚”。
泰国人姓名
泰国人的姓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巴颂 乍仑蓬,巴颂是名,乍仑蓬是姓。未婚妇女用父姓,已婚妇女用丈夫姓。
口头尊称无论男子或妇女,一般只叫名字不叫姓,并在名字前加一冠称“坤”(意为您)。如称巴颂 乍仑蓬,口头称巴颂即可。
泰国人姓名按照习惯都有冠称。
平民的冠称有:成年男子为“乃”(nai,先生),如乃威猜 沙旺素西。已婚妇女为“娘”(nang,女士),如娘颂西 沙旺素西。未婚妇女为“娘少”(nangsao,小姐)。男孩为“德猜”(dekchai,男童),女孩为“德英”(dekying,女童)等。
篇三:商务签约礼仪
经过长期洽谈之后,南方某市的一家公司终于同美国的一家跨国公司谈妥了一笔大生意。双方在达成合约之后,决定正式为此而举行一次签字仪式。
因为当时双方的洽谈在我国举行,故此签字仪式便由中方负责。在仪式正式举行的那一天,让中方出乎意料的是,美方差一点要在正式签字之前“临场变卦”。
原来,中方的工作人员在签字桌上摆放中美两国国旗时,误以中国的传统作法“以左为上”代替了目前所通行的国际惯例“以右为上”,将中方国旗摆到了签字桌的右侧,而将美方国旗摆到签字桌的左侧。结果让美方人员恼火不已,他们甚至因此而拒绝进入签字厅。这场风波经过调解虽然平息了,但它给了人们一个教训:在商务交往中,对于签约的礼仪不可不知。
签约,即合同的签署。它在商务交往中,被视为一项标志着有关各方的相互关系取得了更大的进展,以及为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或抵触而达成了一致性见解的重大的成果。因此,它极受商界人士的重视。
在商务交往的实践中,尽管君子协定、口头承诺、“说话算数”,在一定程度上有着作用,但是更有效的取信于人、让交往对象心安理得的,则是“口说无凭,立此为据”的文字性合同。
商务合同,是指有关各方之间在进行某种商务合作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正式依法订立的、并且经过公证的、必须共同遵守的条文。在许多情况下,合山又被叫作合约。而在另外一些时候,人们所说的合约则是指条文比较简单的合同。在商务往来中,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如等待律师审查、有待正式签字、需要落实许可证的合同,又被叫做准合同。严格地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也是最终达到合同的一个步骤。